09.14 單縣一女司機使用假駕駛證被查 簽字再露馬腳

大眾網菏澤9月14日訊(記者

張寧)13日下午,單縣交警執勤時查處一起女司機使用假駕駛證,駕駛人於某麗接受處罰簽字時再次露馬腳,經查於某麗真實姓名杜某苓,未取得駕駛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單縣公安局決定給予杜某苓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並收繳假駕駛證、假身份證。

據單縣交警大隊長助理王保峰介紹,13日下午15點20分左右,單縣交警大隊民警在單張路執勤時,對一輛白色日產轎車例行檢查,中年女司機從車內拿出駕駛證、行駛證。民警發現該駕駛人於某麗出示的駕駛證字體與真實駕駛證字體不符,便詢問其駕駛證來歷。於某麗稱在北京辦證,但發證機關卻是山東濰坊,民警對駕駛證上的字體進行對比,發現駕駛人出示的駕駛證為假證。“工作人員立即查詢了於某麗信息,結果顯示,駕駛人於某麗,C1駕駛證,已記24分,超分停止使用。”王保峰說。

根據法律規定,民警對於某麗駕駛的車輛進行暫扣。在車輛暫扣憑證上簽字時,於某麗熟練地簽上了杜某苓的名字,民警立刻警惕起來,追問該駕駛人到底叫什麼名字。“她一口咬定自己就叫於某麗,多次追問還是說自己叫於某麗,稱自己簽字時將名字誤寫成杜某苓。”王保峰告訴記者。

民警拿出警務通手機對其進行識別,得出的結果,該駕駛人真實姓名為杜某苓,山東省單縣張集鎮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民警出示識別結果後,杜某苓只得說出實話,稱自己的確是叫杜某苓,因駕駛證未考過,便花錢買了假的駕駛證、身份證。

杜某苓因使用偽造、變造證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單縣公安局決定給予杜某苓行政拘留十日處罰,並收繳假駕駛證、假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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