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警情通报:曲阳这位电动三轮车主,你把事情闹大了!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创建文明城市,曲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非机动车进行严格执法,对于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6月24日11时左右,交警三中队民警在南环路凯嘉北门路段内逆向停放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劝离时,三轮车主不仅不听从劝告及指挥,反而百般狡辩、拒不驶离。在警告无果的情况,三中队民警准备对其采取处罚时,三轮车加速驶离,并将卡在车门的民警强行带离100多米!

在被路过的司机发现并逼停后,三轮车主才停止其疯狂的行为。

警情通报:曲阳这位电动三轮车主,你把事情闹大了!

警情通报:曲阳这位电动三轮车主,你把事情闹大了!

目前,三轮车主靳某某已被我局行政拘留。

警情通报:曲阳这位电动三轮车主,你把事情闹大了!

警情通报:曲阳这位电动三轮车主,你把事情闹大了!

在此,曲阳县公安交警大队郑重提醒各位非机动车主:

1、请按交通规则到非机动车道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将被罚款50元;

2、停放车辆到指定停车区域内停放,严禁在机动车道占道临时停放和长时停放。不听从交警指挥将会被扣留非机动车,并处50元罚款;

3、非机动车横穿马路须走人行横道;

4、非机动车闯红灯,处罚50元,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将被扣6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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