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河津市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6月22日,从河津市生态环境治理三年攻坚暨落实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河津市从6月起到12月底,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生态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危险废物处置、深林资源保护、查处妨害生态环境保护行为、查办生态环境污染“保护伞”、扫除涉生态环境黑恶势力等八个方面的打击重点,分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市委政法委、环保、国土资源、林业、交通运输、水利、农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各乡镇(街道)的职责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积极宣传引导、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动顺利进行。

许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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