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浙江发布最新"毒情形势报告” 严打“第三代毒品”

“G水”、“小树枝”、“咔哇潮饮”、“小金丝”、“梦幻草”、“三口鲍”……

这些听着很“潮”的“饮品”,你可听说过?小心了,这些可都是新型的、穿着伪装外衣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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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毒品!)

6月14日,在浙江省毒情形势新闻发布上发布了《2017年浙江省毒情形势报告》: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800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600余人,缴获各类毒品300余公斤;共查获吸毒人员38000余人次,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12000余人、作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13000余人、作出责令社区康复决定6000余人。

浙江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刘静表示,受国际国内毒情形势综合影响,浙江省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毒品治理攻坚期”的态势仍没有根本改变,涉毒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个别领域风险隐患增大,毒情依然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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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员35岁以下占55%

互联网从事毒品犯罪有所增多

“目前,我省现有吸毒人员总量仍然较大。”刘静告诉记者,截至2017年底,全省现有吸毒人员9.8万人(不含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死亡和离境人员数),同比增长1.9%。其中,男性8.3万人,占85%,女性1.5万人,占15%;35岁以下(含35岁)5.4万人,占55%;36岁到59岁4.4万人,占44.6%;60岁以上占0.4%。

在这些人群接触的毒品中,合成毒品滥用问题相对突出。这些种类主要包括海洛因等阿片类毒品和冰毒(甲基苯丙胺)、麻古(冰毒片剂)、K粉(氯胺酮)等合成类毒品,阿片类、合成类毒品滥用人数分别占现有吸毒人员总数的23%和77%。2017年新发现的吸毒人员中,滥用合成毒品人数占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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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值得引起大家重视的是,一些新型毒品滥用情形时有发现。执法实践中,陆续查获含有管制毒品成分、以饮料等伪装形式出现的新型毒品,如“G水”、“小树枝”、“恰特草”(俗称阿拉伯茶)、“咔哇潮饮”、“咔哇水”、“小金丝”、“小金瓶”、“梦幻草”、“三口鲍”等。

记者了解到,浙江属于比较典型的毒品输入型省份,省内毒品主要来源于“金三角”、“金新月”等境外地区和国内部分地区。毒品通过陆路被贩运入省,少部分通过海上、空路、铁路以及物流寄递等渠道进入。

当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利用互联网从事毒品犯罪有所增多。一些毒品犯罪分子依托互联网或手机即时通讯工具进行毒品勾联、交易,有的跨省异地组织指挥毒品交易,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毒资往来,非接触式毒品交易逐年有所增多。

“第三代毒品”正在欧美国家滥用

浙江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加强新精神活性物质治理工作的意见》

“伴随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物流寄递业便利条件,有一种被称为‘实验室毒品’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正在被国际制贩毒犯罪集团不断研制、获取和走私、交易,并在世界范围迅猛蔓延,我们必须要引起重视。”浙江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吴益中表示。

会上,全国首个《关于加强新精神活性物质治理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吴益中告诉记者,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第三代毒品”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或全新设计和筛选而获得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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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禁毒工作,接下来禁毒总队将开展系列针对“实验室毒品”的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浙江省化学品研究、生产、经营、运输、进出口等环节存在的管理漏洞,不断倒逼完善管理制度。

近期,浙江将组织对全省化学实验室进行排查摸底,对化学实验室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着力督促各化学实验室建立并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核磁共振波谱委托检测备案制度,并动员各化学实验室遇到性质不明的新化学物质应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申报。

同时,禁毒办还将推动物流寄递企业落实“收件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三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快递行业禁毒主体责任,严厉整治三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国际寄递非法揽件、违规设立协议客户账号和利用协议客户账号违规寄递等行为,依法追究涉毒问题严重的快递企业责任。

来源:浙江在线-健康网 记者 柴燕宏 通讯员 张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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