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5 蔡鍔夫人用一種極端的方式救母親,省長對她的做法卻左右為難……

蔡鍔是民國初年的著名軍事家,史家歷來把他和名妓小鳳仙的故事大肆渲染,對於其正牌夫人的事蹟,反而鮮有人提及。僅有極少資料表明,20年代初,這位前四川督軍兼省長的未亡人,曾在昆明恩光小學教書餬口。而在1923年11月一份事涉“封建愚孝”的文書中,卻透露出蔡夫人早年的一段經歷。

1910年10月,雲南“重九光復”,成立了都督府。武裝革命領導人之一的蔡鍔,被推舉為首任雲南都督。蔡鍔當時已經28歲,同僚友人見他還是單身漢,紛紛勸他組建家庭。而且,很快便替他找到“對象”。

姑娘名叫潘蕙英,剛剛18歲,雲南晉寧縣人,出身名門。其父潘廷權是該縣貢生;伯父曾出任清末任四川資州州判,是位入流的從七品副州官。潘廷權功名蹭蹬,宣統初拋妻別子,到資州投奔兄長,謀求出路。

蔡鍔夫人用一種極端的方式救母親,省長對她的做法卻左右為難……

潘蕙英是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父親遠走四川,一去音信阻隔,上慰阿母、下撫弟妹的家庭重擔,自然落到這位秀外慧中的少女身上。

由於家境清寒,生活日益艱難,潘母堅持全家到四川找尋廷權弟兄,湊足路費後,一家四口由雲南起程前往四川。

當時,川滇道路不靖,沿途土匪出沒無常。潘家母女一路飽受驚嚇,四個多月後才到達資州。全家雖然團聚,但潘母卻得了驚悸怔忡的病,最後長臥病榻,不能起床了。

潘蕙英在家追隨父親讀過書,屬於保守型的舊式少女。她衣不解帶、親奉湯藥,悉心照料母親。她眼看著母親病勢日漸加重,不禁聯想起《女八德須知》之類書中標榜的“割股療親,孝感動天”。在母親的病久治不愈、醫生束手無策的情況下,她竟然用刀割下左臂上的一塊肉,熬成羹湯,讓病人喝了下去。

潘蕙英想以自己的“孝行”感動上蒼,“治”好母病,出發點還是不錯的,但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可能產生效果的。她沒想到只過了半個月,母親便長辭人世了。

蔡鍔夫人用一種極端的方式救母親,省長對她的做法卻左右為難……

潘廷權在川同樣不得志,妻子撒手西歸,使他悲不自勝,有了“不如歸”的心願。宣統三年初,在廷構資助下,廷權攜帶子女,扶框起程返滇。等他回到故鄉,已經是“重九光復”過後的事。

埋葬妻子後,知己文友告訴潘廷權:共和政府初建,正是用人之際;你學識淵博,何不到省城居住,等待貢獻才能的機會?就這樣,他帶著子女,在昆明租了幾間屋子住了下來。

潘廷權是知名的飽學貢生,昆明有著一些心性相投的文友,其中有人已在共和政府中擔任要職。不久,就有人找上門,為蔡都督提親來了。於是,18歲的潘蕙英便成為蔡都督夫人。

由於蔡鍔一貫生活儉樸,婚宴也沒有大操大辦,他成婚的事,除都督府的親近僚友和有關職員外,絕大多數人都毫不知情。

蔡鍔生當憂患叢生之世。1913年離滇赴京,在袁世凱監視下度過了兩年;1915年12月秘密返回雲南,與唐繼堯、李烈鈞共同策劃討袁,潘蕙英行蹤不明。

1916年1月14日,蔡鍔率護國第一軍出川后,潘蕙英身懷有孕,留居昆明。

蔡鍔夫人用一種極端的方式救母親,省長對她的做法卻左右為難……

1916年7月,蔡鍔出任四川督軍兼省長,夫人是否前往任所?同年10月,蔡鍔前往日本治療喉疾,夫人曾否親往照料?這些都不得而知。但從20年代初她居住昆明的情況來看,可以證明蔡鍔逝世後,她都生活在雲南。

蔡鍔生前廉潔奉公,既未置產,更未遺有金銀珠寶,潘蕙英無所依靠。她平易近人,鄰里對她有著好感。民間對蔡鍔一向非常愛戴和敬仰,從而對蔡夫人也懷著崇敬之心。

當人們獲知她早年“割股”的孝行後,也許是出於促使當局照顧蔡鍔遺婿的願望,於是由紳民張向宸等多人聯名,向地方行政主管機構——昆明縣政府遞上呈文,要求為蔡夫人請旌(舊社會有過忠孝節義事蹟的人,可以向朝廷請求表揚,稱之為“請旌”。)

他們還遵照當時的規定,附上6.36元的郵費,作為從雲南到北京遞送文書的費用。

縣知事劉盛垣向省長公署寫了報呈,一開始說:“晉寧貢生潘廷權之女惠英,現年32歲。自幼秉性純孝,於民國元年,適蔡公松坡為室。”最後說:“理合詳記事實,出具甘結,並繳納郵費,請求轉呈中央,進行旌表。”

蔡鍔夫人用一種極端的方式救母親,省長對她的做法卻左右為難……

省長唐繼堯自然知道蔡鍔當年結婚的事。不過,昆明縣的呈文卻將了他一軍。封建愚忠愚孝,民國建立後早已為人不取。國家有關法規中,也沒有褒揚“割臂療親”行為的規定。

該怎麼來處理這件事呢?唐繼堯實在左右為難。無奈之下,他把來呈批轉給主管這類事情的內務司。司長吳琨對此審慎地研究過,最後和唐繼堯共同簽署文件,批准這一旌表請求,由省政府公署頒發“至性過人”四字匾額一方,以示表彰,另外還把那6.36元的郵費退了回去。

蔡鍔夫人用一種極端的方式救母親,省長對她的做法卻左右為難……

人們很清楚地看出,紳民們聯名申請旌表的對象,如果是普通平民,省方很可以用“著無庸議”的官場套語,予以駁回。但因為潘蕙英是前蔡都督的未亡人,因而另當別論,不循常例向內務部報請註冊給予褒獎,而由省長公署破格發給匾額。

至於蔡鍔的岳父潘廷權,他從四川返回雲南後,終於還是謀得一官半職。民國六七年間,已升任普濟堂堂長。那是個救濟機構,堂長官卑職小,手下只有兩三名辦事員,管理著一百多名乞丐、遊民。昆明縣知事為蔡夫人請旌這一年,他正擔任著市政公所所屬女子習藝所所長,成為兼有教養性質(收容娼妓)的救濟機構(收養貧女和無家可歸的逃婢)的小小主管。說明他並未因女兒嫁與督軍、省長,而飛黃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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