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防控工作,堅決打贏打好防控阻擊戰。楊陵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積極反映舉報有價值疫情防控線索的市民群眾予以獎勵。現將具體事項公佈如下:
第一條 楊陵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線索舉報電話:029—87018690,並向社會公佈。
第二條 舉報對象:
(一) 凡2020年1月12日以後,從湖北(武漢)來楊陵人員和去過湖北(武漢)後返回楊陵人員,其本人及親屬未向所在鎮(街道辦)或村(社區)報告,並刻意隱瞞相關信息的行為。
(二) 在落實湖北(武漢)流入楊陵區人員,在實行居家健康管理防控期間,弄虛作假,不按要求實施居家醫學觀察防控措施的。
第三條 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對象姓名、現居住地址等相關情況。029—87018690舉報平臺工作人員接到舉報電話,應詢問清楚,如實記錄,並將舉報線索及時轉交相關區級部門和屬地管理的鎮(街道辦),相關區級職能部門和鎮(街道辦)要在2小時內緊急核實處理完畢,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辦理。
第四條 各鎮(街道辦)、區級各職能部門對舉報平臺專版的疫情舉報線索辦理結果於3個工作日內,報送楊陵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衛健局)。
第五條 由楊陵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衛健局)負責,對群眾舉報疫情防控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每條給予100—500元獎勵,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最先舉報人。
第六條 嚴格為線索舉報人保密,尊重舉報人意願可受理匿名舉報。
第七條 本辦法由楊陵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衛健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20年1月27日起執行。
(W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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