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一直沒有入住,需要繳納物業費嗎?

問:一直沒有入住,需要繳納物業費嗎?


答:根據《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辦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在交房後業主就必須交納這筆費用。《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物業費也是有法律依據的,《物權法》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所以綜上,法律要求業主不能以未入住而拒交物業費的。



一直沒有入住,需要繳納物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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