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女子考公務員筆試第一,為了更“穩當”,竟給對手“下毒”……

11月25日,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樁劇情離奇的案件。

因為婚姻工作不順利,女子何某想努力考上公務員。筆試拿到第一名後,為了讓工作機會落在自己手裡更穩當,她竟用毒品陷害競爭對手,讓對方因為受到行政處罰而無法通過政審。

“下毒”陷害對手

2018年3月13日,為使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競爭對手,也就是本案的受害人受到行政處罰,何某找到肖某合謀,由肖某前往被害人工作單位,以應聘為名接觸被害人。

3月17日,肖某在被害人辦公室內,將毒品放入被害人水杯中並確保其喝下。

3月18日,肖某撥打110舉報被害人吸毒。民警從被害人辦公室電腦鍵盤下起獲甲基苯丙胺(冰毒)0.05g,被害人尿液中檢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隨後,何某、肖某被查獲,毒品也被收繳。

何某稱,最初他通過肖某的哥哥找到肖某,是想讓肖某應聘到被害人所在的單位,弄清楚被害人是不是有什麼不好的問題,從而在政審環節能“揭發”被害人。

何某表示,她最開始和肖某的哥哥說,如果任務沒有完成,每天給肖某1000元報酬,如果完成了,可以給5萬元,最終“通過微信轉賬給肖某2萬元。”

“思想出現了偏差”

在法庭上,何某有些哽咽,她認為自己的婚姻工作一直很不順利。何某是一名老師,前夫是公務員,婆家認為她的職業比不上公務員,因此她一直被瞧不起。

兩人離婚後,何某一直堅信丈夫對自己的愛是真的,於是就想考上公務員,“我當時真是心急了,我以第一名的筆試成績考了公務員,是我思想出現了偏差。”

何某自稱自殺過三次,自己確實有病,因此申刑事責任能力鑑定。她還表示,自己曾經阻止過肖某下毒,“我用微信語音給肖某說,這個東西太恐怖,不要再用了。”

肖某則說,使用毒品是和何某一起商量的,“她讓我教訓教訓被害人,我當時跟她提工資多少錢一天 ,她總共給了我兩萬元,都是微信。”

公訴機關:欺騙他人吸毒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何某、肖某欺騙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欺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何某、肖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建議判處何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八個月,並處罰金。建議判處肖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八個月,並處罰金。

何某請求法官對自己從輕處罰,判處緩刑。她的辯護人認為,何某的犯罪行為顯著輕微,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比較小系初犯且沒有對被害人的錄取造成嚴重損害,故請法庭對何某予以從寬處罰,建議判處緩刑。

肖某也請求法官對自己從輕處罰。他的辯護人稱,肖某是從犯,應從輕或減輕處罰。肖某雖然實施了行為,但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肖某具有坦白情節,系初犯、偶犯,應予從輕處罰。肖某有悔罪表現,且沒有給被害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的後果,建議對肖某適用緩刑。

女子考公务员笔试第一,为了更“稳当”,竟给对手“下毒”……

根據現有的犯罪情節,公訴人認為肖某不宜認定為從犯。

此案未當庭宣判。

網友評論

@心若止水266:這種人可怕,別說進公務員隊伍了,在教師隊伍更可怕。

@清風不識字404:電視劇也不敢這麼拍

@未來、在腳下:卷面代替不了道德!

@馬小喵:你弱你有理嗎?生活不幸就是違法犯罪的理由嗎?強盜邏輯!

@真心真意:知識有證書,道德無證書!

@離夢當歸:比起成績,品德和心智更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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