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民企发行公司债CDS非强制选项 交易所尊重券商自主选择

本报记者 李慧敏 北京报道

4月17日,有媒体报道交易所市场民企发行公司债时,承销券商发行信用风险保护工具成为“强烈推荐选项”,有证券公司担忧是不是有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担心自身背负难以承受的任务。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接近交易所人士处了解到,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信用风险保护工具(CDS),主要目的是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化手段相结合,充分发挥承销机构对发行人了解较深、风险识别能力较强的优势,自主提供信用风险对冲工具,为民营企业发行债券“保驾护航”,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交易所支持、鼓励证券公司在承销民营企业债券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承担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使命,有效利用好信用风险保护工具,帮助民营企业降低发债成本、增进发债效率。”上述人士表示,承销机构是否针对具体债券发行人创设信用保护工具,主要依赖于承销机构自身对于风险与收益的判断,交易所充分尊重承销机构的自主选择权,不搞“摊派”和“拉郎配”。

据了解,下一步,交易所将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信用风险保护工具,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作用,加强与发行人、承销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广泛吸纳各方有益建议,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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