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庭审直击,电缆企业业务人员挪用资金案开庭审理

庭审直击,电缆企业业务人员挪用资金案开庭审理

电线电缆行业是宜兴的支柱产业之一,全市拥有105家规模以上电线电缆企业,年产销规模达千亿元,是我国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基地。检察机关邀请电线电缆从业人员旁听同类企业发生的犯罪案件庭审,通过现场直观感受,加大预防警示效果,助推整个宜兴地区电线电缆行业的健康发展。

6月19日下午,宜兴市某电缆企业业务员沈某兵挪用资金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特约检察员,远东电缆、中超电缆等十余家电缆企业负责人及销售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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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回 顾

被告人沈某兵于2008年成为宜兴市某电缆有限公司业务员,在上海开展业务。

2015年1月,被告人沈某兵虚构杭州联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川电子)购买电缆的事实,虚构客户订单,伪造合同印章,与所在电缆公司签订虚假的产品购销合同。

在骗取价值人民币285万余元的电缆后,沈某兵转手贩卖他人得款280万元并私自挪作他用,未交于所在电缆公司,挪用款项直至案发均未予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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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 审 现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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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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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于当天下午两点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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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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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货款均被其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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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意见:

被告人沈某兵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且不退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为庭审摘取)

业务人员利用代表企业进行销售或采购的机会,对所得款或应付款擅自挪用或占为己有,危害到企业资金的正常回笼与流转,长此以往严重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信誉。

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固然有业务人员自身法律意识不强或贪利欲望因素,但企业在货款结算、资金收付、业务费用结算方面也存在制度漏洞,给业务人员挪用、侵占企业财产留下可乘之机,应及时补漏建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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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电缆产业是宜兴支柱产业之一,宜兴地区也是全国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基地,国内多家大型电缆企业都坐落在这个江南小城。

但随着市场的扩大,经营自由度的相对提高。近年来,电线电缆企业工作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件时有发生。下阶段工作中,宜兴检察院将梳理相关案例,分析案发原因,就案件中暴露出的同类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有效降低此类案件发生。

文字丨尹志亚

图片丨钱 铖

编审丨金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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