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最高人民法院舉行“6·26”國際禁毒日新聞通氣會

最高人民法院舉行“6·26”國際禁毒日新聞通氣會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禁毒工作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鬥爭就一日不能鬆懈。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厲行禁毒的堅定決心。

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6·26”國際禁毒日新聞通氣會,介紹2017年人民法院開展禁毒工作情況,發佈2016年至2017年毒品犯罪審判數據統計分析報告,並公佈8起體現人民法院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舉行“6·26”國際禁毒日新聞通氣會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馬巖向大家介紹了2017年人民法院開展禁毒工作的情況。

當前,受國際、國內多種因素影響,我國仍然處於毒品問題蔓延期、毒品犯罪高發期和毒品治理攻堅期。人民法院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數量在2015年達到最高值後,近兩年有所回落,但仍處於高位。2017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1.32萬件,同比下降3.74%;廣東、四川、湖南、雲南等多個省份毒品犯罪數量相對較多;毒品走私入境、製造毒品、大宗販賣毒品、非法生產、買賣製毒物品等源頭性毒品犯罪和“零包”販賣、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多發;涉案毒品種類多樣化,初步呈現出海洛因、冰毒、新精神活性物質等毒品“三代並存”的態勢。

面對嚴峻的毒品犯罪形勢,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重點嚴懲走私毒品、製造毒品、大宗販賣毒品等嚴重毒品犯罪,並加大對製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販賣毒品、引誘、教唆、欺騙、強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懲處力度。對毒梟、職業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嚴重和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犯罪分子,該判處重刑至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2017年,全國法院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21 733人,重刑率為21.9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7.89個百分點。今天公佈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何信澤製造甲基苯丙胺成品達37公斤,數量巨大;被告人劉幫利用信息網絡,通過快遞方式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及片劑5 000餘克,且系毒品再犯;被告人龔金洪吸毒後持菜刀砍死2名未成年子女,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民法院依法對何信澤、劉幫、龔金洪分別判處死刑,充分體現了嚴厲打擊嚴重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的政策立場。

在禁毒法制建設方面,2017年人民法院繼續推進毒品犯罪審判規範化建設。

繼2015年印發《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2016年制定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司法解釋之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並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毒品犯罪案件證據規則,相關工作進展順利,文稿已趨於成熟,擬儘快出臺。證據規則根據公檢法三機關辦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職責劃分,分別規定了偵查、起訴、審判等環節收集、審查證據的具體要求,對進一步規範毒品犯罪案件的證據收集、審查工作,確保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待文件出臺後,最高人民法院將組織開展文件解讀、培訓等工作,並督促各地法院認真貫徹執行。

在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工作、推進審判規範化建設的同時,人民法院切實履行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積極參與禁毒宣傳等綜合治理工作。

人民法院按照禁毒委員會的部署和禁毒工作責任制的要求,將禁毒工作列入整體工作規劃,制定工作方案,並抓好督查落實。在國家禁毒委員會部署開展“兩打兩控”等專項行動中,各級人民法院積極配合、參與,集中力量對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及時審判、依法懲處,取得了良好效果。人民法院針對毒品犯罪審判中發現的治安隱患和社會管理漏洞,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加強源頭治理、強化日常管控的意見和建議,促進毒品問題治理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此外,人民法院還注重利用“6•26”國際禁毒日等時機,集中開展禁毒宣傳教育活動。除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新聞通氣會外,部分毒品犯罪高發地區的人民法院也在國際禁毒日期間採取召開新聞發佈會、直播庭審、發佈典型案例等多種方式開展禁毒宣傳,形成全國法院廣泛、同步開展禁毒宣傳的整體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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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孫福輝介紹了本次發佈《司法大數據專題分析報告之毒品犯罪》(以下簡稱《分析報告》)的主要內容,以及報告的數據來源和分析過程。

一、關於主要內容

《分析報告》從案件基本情況和案件特徵分析兩個方面,對2016年至2017年全國法院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進行了分析。

在案件基本情況方面,近兩年毒品犯罪案件呈小幅度下降趨勢,2017年較2016年發案數量同比下降3.97%,已結案件同比下降3.74%;2017年新收毒品犯罪被告人數下降8.55%,2017年生效判決文書認定的犯罪人數為9.93萬人,同比下降14.32%;近兩年,重刑人數為4.61萬人,佔犯罪總人數的21.48%,比重較高,高於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31個百分點;毒品犯罪案件罪名集中於“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共計佔比98.38%,其中,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為佔比最高罪名,達64.78%;雲南省緊鄰“金三角”,仍然是境外毒品向國內滲透的主要通道;毒品犯罪常見的關聯罪名包括盜竊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冰毒、海洛因、麻古為涉案數量最多的毒品。

在案件特徵方面,2017年武裝販毒案件和大宗毒品販毒案件都有上升;網絡毒品犯罪發案量較高,與2016年相比,2017年網絡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佔比增長較快;從案件數量看,住所地,酒店,路邊、街道成為查獲毒品案件數較多的地點;2017年累犯、再犯人數在全部毒品犯罪被告人數中的佔比較2016年略有上升。

二、關於數據來源

《分析報告》中的數據來源為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大數據平臺)的彙集數據。

本次發佈的《分析報告》,主要採用大數據平臺彙集的全國法院審理的結構化案件數據、半結構化裁判文書兩部分數據。在時間維度上,按月、按年對全國法院審理的案件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客觀反映毒品犯罪案件的案發趨勢、地域分佈及犯罪分子的量刑情況。在案件特徵方面,通過對文書數據的分析挖掘,對毒品種類、藏毒方式、特殊群體等焦點問題進行分析研判,客觀體現毒品犯罪的主要特徵及犯罪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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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統計口徑

《分析報告》中的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走私製毒物品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等共計11個罪名。《分析報告》主要涉及案件數量、被告人數量、生效判決人數三類數據。案件數量和被告人數量主要從新收、已結兩個維度進行統計,案件類型為刑事案件,審判程序均為一審。生效判決人數基於已結案件進行統計,案件類型為刑事案件,審判程序為一審、二審、複核案件。

面對嚴峻的毒品犯罪形勢和艱鉅的禁毒工作任務,各級人民法院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家禁毒委員會全體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國家禁毒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繼續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不斷加強毒品犯罪審判規範化建設,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努力推動新時代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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