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方利旭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

6月12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湘澜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在家党委成员,各区(县)公安(分)局长,局直各单位“一把手”,市边防、消防支队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李希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的讲话精神和6月11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方利旭同志6月5日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

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方利旭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

曾湘澜指出,省委第十二届四次会议将汕头定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汕头迎来新时代难得的历史机遇,事在人为,难得历史机遇需要有担当、作风良、讲廉洁的队伍。曾湘澜强调,能否抓住历史机遇、实现省委目标,队伍建设是关键,公安队伍占全市公务员队伍的三分之一,公安队伍的形象直接影响全市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公安队伍的作风直接影响全市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十分重要

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方利旭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

就如何贯彻省市精神、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曾湘澜要求:

  • 一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落实业务责任、社会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
  • 二是牢固树立担当意识,要敢担当、善担当、勇担当。
  • 三是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要严守政治规矩、法律规矩、工作规矩,讲好汕头故事、发好汕头声音,团结协作、依法履职,培养清清爽爽的同事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 四是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要严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
  • 五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着眼全市公安维稳、扫黑除恶、打假、创文强管等中心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先易后难,有序推进,以良好作风推进落实各项公安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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