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市公安局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省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精神和市委書記方利旭在市委常委會上的講話精神

6月12日,市公安局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貫徹省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精神和市委常委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意見。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曾湘瀾主持會議,市公安局在家黨委成員,各區(縣)公安(分)局長,局直各單位“一把手”,市邊防、消防支隊主要領導參加了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省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精神、李希同志代表省委常委會的講話精神和6月11日市委常委會議精神、方利旭同志6月5日在市委常委會上的講話精神。

市公安局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省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精神和市委書記方利旭在市委常委會上的講話精神

曾湘瀾指出,省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將汕頭定為省域副中心城市,汕頭迎來新時代難得的歷史機遇,事在人為,難得歷史機遇需要有擔當、作風良、講廉潔的隊伍。曾湘瀾強調,能否抓住歷史機遇、實現省委目標,隊伍建設是關鍵,公安隊伍佔全市公務員隊伍的三分之一,公安隊伍的形象直接影響全市公務員隊伍的形象,公安隊伍的作風直接影響全市公務員隊伍的作風,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十分重要

市公安局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省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精神和市委書記方利旭在市委常委會上的講話精神

就如何貫徹省市精神、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曾湘瀾要求:

  • 一是牢固樹立責任意識,要落實業務責任、社會責任、單位責任、個人責任,各司其職、相互協作,完成各項公安工作任務。
  • 二是牢固樹立擔當意識,要敢擔當、善擔當、勇擔當。
  • 三是牢固樹立規矩意識,要嚴守政治規矩、法律規矩、工作規矩,講好汕頭故事、發好汕頭聲音,團結協作、依法履職,培養清清爽爽的同事關係、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係。
  • 四是牢固樹立紀律意識,要嚴守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肅清李嘉、萬慶良流毒影響。
  • 五是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要著眼全市公安維穩、掃黑除惡、打假、創文強管等中心工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先易後難,有序推進,以良好作風推進落實各項公安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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