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环保督察“回头看”|大武口区: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整改、处理

环保督察“回头看”|大武口区: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整改、处理

6月5日下午,大武口区接到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转办清单(宁党(环)督函〔2018〕6号)第118项群众举报事项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三个“第一时间”办理要求立即办理。大武口区综合协调组第一时间督促石炭井街道办事处、市矿业集团、高新区环保分局、大武口区国土分局、贺兰山管理局林政办、森林派出所及石炭井公安分局迅速前往现场查清问题,整改处理。

环保督察“回头看”|大武口区: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整改、处理

针对转办清单118号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转来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大武口区石炭井炭梁坡有两个矿山使用炸药开采,产生大量扬尘,破坏生态环境。 经实地调查核实,举报内容中“使用炸药开采”、“得知督察组到来已停工,待督察组走后将继续生产”不属实,“产生大量扬尘,破坏生态环境”属实。

关于“两个采区使用炸药开采”问题。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暂停露天开采活动的紧急通知》(宁国土资函[2017]877号)要求,自2017年12月5日起至今,石嘴山市公安局和石炭井公安分局停止向石嘴山市炭梁坡煤矿审批供应炸药。

关于“产生大量扬尘,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41号)、石嘴山市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指挥部《关于做好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等工作的通知》(石贺整治指发[2018]12号)、《大武口区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指挥部关于尽快对石嘴山市炭梁坡煤矿周边渣堆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石大贺整治指通[2018]38号)要求,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制定了炭梁坡煤矿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方案,根据整治方案和时间进度安排,该矿从2018年4月22日开始对东侧渣堆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因治理时采用挖掘机施工,洒水降尘措施不到位,确有产生大量扬尘问题。

关于“得知督察组到来,已停工,待督察组走后将继续生产”问题 。当前,炭梁坡煤矿已停止治理施工作业,其原因:一是挖掘机在治理施工作业时扬尘还不能有效抑制;二是一采区临近平汝铁路线,治理施工影响铁路运行安全,正在与铁路部门协商安全防护工作;三是治理所需覆土量大,正在寻找土源。并非因督察组进驻而有意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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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晚9:30,各有关单位组成调查核实小组,对市矿业集团有关负责人和石嘴山市炭梁坡煤矿一、二采取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市矿业集团加强对炭梁坡煤矿的监督监管,特别是治理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做抑尘处理;要求煤矿采区负责人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和序时进度加快推进治理工作,做好工作面洒水降尘处理,坚决防止扬尘污染。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跟进督促石嘴山市炭梁坡煤矿治理工程作业必须采取有效洒水降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二是督促尽快与铁路部门对接,尽快修订治理方案,做好铁路运行安全防护,确保车辆通行安全;三是加快与国土、林管部门对接,选定土源,继续按照自治区、市有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和时间节点加快治理进度,按期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并通过验收。区综合协调组将会同督查督办组跟踪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供 稿:大武口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 编:侯 慧

审 核:曹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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