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5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容易出現的問題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容易出現的問題

在對各村農村財務進行年度審計及每三年一次的任期和離任審計過程中,發現農村財務管理存在如下普遍問題:

一、帳務管理沒有做到日清月結,拖拉問題較嚴重。個別村由於村書記與村主任之間矛盾,不能履行“雙批雙審”財務審批制度,導致村級財務收支不能如期入帳。

二、村級財務審批手續不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批章在村委會領導手中,沒能真正起到村務監督的作用。

三、村級債務有所增加。個別村財力較弱,通過採取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方式修路、修橋,地方財力困難未能如期拔款,導致村級債務增加。

四、個別村委會私自發放獎金、補助費。這種情況嚴重違反了農村財務管理規定,加重了農民負擔。

五、村級財務白條子列支、大額支現、坐收坐支、庫存超限等問題比較嚴重。

六、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工作做得不好。按照規定村務和財務至少每季度要公開一次,但很大一部分村委會一年也不公開一次,嚴重侵犯了百姓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七、個別村委會存在虛報、套取國家政策補貼行為

八、集體資源發包履行民主程序工作做的不好。有的村沒有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只是村“兩委”幾人研究下就將集體資源以較低價格發包,嚴重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農村集體資產未能實現利益最大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