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明清奇案之 毒婦奸計(二)

東窯村花氏狀告丈夫王祥雲失蹤,懷疑是財主趙鵬害死,而趙鵬帶來50餘人為證,說王祥雲自臘月以後就沒有回來,郎司獄無可奈何,只好將大事化小,稟告本廳同知,發出尋人榜文,最終也沒有找到王祥雲,卻沒有想到花氏、趙鵬及50餘人證都欺騙了他。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不得不從頭說起。

清光緒八年(1882年),被稱為“天花”的傳染病,從內蒙古草原向松遼平原蔓延。由於大清王朝已經病入膏肓,根本無法應對這來勢兇猛的傳染病,所以造成大規模傳染,許多人都是舉家死去,乃是“村薜荔人遺矢,萬戶蕭疏鬼唱歌”。吉林省北部的四臺子,也受到傳染病的襲擊,死的人很多,其中有名叫王祥雲的一家全都死去,僅留下他孤身一人,時年才12歲。孤孤單單一人如何生活?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王祥雲想到了姐姐。姐姐葉王氏,嫁到榆樹東窯村葉成萬家,時年才20歲。如今王祥雲無依無靠,便將家裡的房屋土地全部出賣。時值疫病流行,房屋土地也不值錢,三間瓦房,13垧多地(約合200畝)才賣銀100兩。王祥雲帶著100兩銀子,餐風飲露地趕到姐姐家。俗話說“長姐如母”,見弟弟孤身一人到來,姐姐如何能夠不收留呢?好在姐夫葉成萬是個老實巴交的人,並沒有嫌棄王祥雲,更何況他還帶來100兩銀子,將這些銀子放債收息,也就不在乎多一張嘴吃飯了。

就這樣過了幾年,王祥雲也長成大小夥子了,總不能在家吃閒飯吧!葉成萬與妻子相商,決定讓王祥雲去當長工,便以身作保,將他送到李高屯趙鵬家。過了一年,王祥雲幹得不錯,深得東家喜歡,也得了不少工錢。見祥雲已經16歲,姐姐便想讓他成家。王祥雲13歲時,便與東窯村花在春之女定親,這一年花在春的妻子死了,而自己又常年在外經商,無法照看女兒,便催促王祥雲完婚。姐夫葉成萬也不能夠不答應,只好與妻子相商。弟弟成親,姐姐如何不同意?就將院子的西廂房收拾乾淨,擇日將花氏迎娶到家。

花氏雖不是大戶出身,卻也是小家碧玉,父母一直寵愛,受不得半點委屈,如今出嫁,卻寄人籬下。與丈夫的姐姐、姐夫生活在一起,終究不是長久之計,便趁著新婚燕爾,慫恿王祥雲分家單過。王祥雲無可奈何,便與姐姐相商。姐姐告訴丈夫葉成萬,讓他替弟弟找房,搬出去另住。葉成萬也覺得小舅子一家住在自家不方便,就留心找房。說也湊巧,其家西邊的鄰居正好要出典房子,葉成萬一看,乃是三間瓦房,獨門獨院,與自家僅隔了一條巷子,來往也方便,就將房子典了下來。反正這些錢都是王祥雲帶來的,自己也沒有什麼損失。

王祥雲夫婦搬了家,也時常回姐姐家看望。不在一個鍋裡吃飯,也少摩擦,彼此相安無事。王祥雲照舊當長工,東家讓他10天一回家,而花氏一個人在家,時常找丈夫的姐姐閒聊。此時王氏已經生了一兒一女,忙於家務,也難免有些怠慢,花氏以為是姐姐嫌棄,便來得少了。丈夫出外當長工,自己青春年少,如何耐得住寂寞?那時候農村婦女有閒的時候,走門串戶是經常的事,既然姐姐有些嫌棄,就到別人家去閒聊,再加上自家養了3頭豬,總要打些豬草,收拾房屋,也是忙忙碌碌的。王祥雲每10天回來住一天,久別勝新婚,夫婦感情很好,日子也過得和和美美的。

明清奇案之 毒婦奸計(二)

不知不覺,一年過去了。這年四月初一,王祥雲從東家那裡回來,在路上買了些酒食,準備與花氏小飲一番,熱熱鬧鬧地團聚。王祥雲趕到東窯村,已經是下午時分了,走到村口古寺旁,有幾個兒童在寺前空場玩耍,見到他過來,竟然齊聲高呼:“快看,烏龜回來了。”王祥雲不知道他們在說誰,環顧四周,並沒有人,便走到寺前,找到認識的一個名叫毛福兒的小孩,給了他兩塊麻糖,然後問:“你們說誰是烏龜呢?”毛福兒說:“就是說你呢!”王祥雲很生氣,本想發火,但一想到童言無忌,自己也犯不上和一個孩子發火,便耐著性子說:“此話從何說起?莫非有什麼傳言?”毛福兒說:“你媳婦與別的男人一起睡覺,你不是烏龜是什麼?”王祥雲說:“休得胡說!這話可不是隨便說的。我媳婦到底和誰睡覺呢?”毛福兒說:“這是千真萬確的事,你媳婦與徐二常常在一起同床共枕,全村人都知道,你就是個縮頭烏龜!”

王祥雲當時聽得目瞪口呆,想要發作,人家只不過是一個不到10歲的孩子。說孩子們胡說八道,而毛福兒確實又指出了徐二其人。王祥雲呆坐一會兒,又給了毛福兒兩塊麻糖,然後徑直前往姐姐家,把所聽到的事情告訴姐姐。當時姐夫不在家,姐姐聽說以後便安慰他說:“你傻呀!一些沒人管教的野孩子們所說的話你也相信?不要多想,好好地過日子,免得我和你姐夫為你擔心。趕緊回家吧!別讓媳婦惦記。”

見姐姐不替自己說話,王祥雲也無可奈何,便低頭不語。耐不住姐姐催促,只好回到家中。花氏見丈夫回來,接過其所帶的東西,急忙端茶送水,噓寒問暖,好不熱情。王祥雲因為聽到毛福兒所言,心中畢竟不快,再想到剛剛聽說的周老耀被煮成肉泥餵豬的事,更加坐立不安,花氏越熱情,他心裡越害怕。等花氏做好飯,夫妻倆一起吃。好酒好菜,王祥雲一點兒胃口都沒有,哪有什麼心思喝酒。飯後已經是星光燦爛了,王祥雲如何敢與花氏同床共枕,便說自己要到姐姐家去看望姐姐和姐夫。花氏知道丈夫與姐姐情深,也沒有阻攔,聽從他前往。

弟弟大晚上造訪,姐姐以為出事了,就把他迎到裡屋的炕上。只見王祥雲坐下以後便長嘆一聲說:“我的親姐姐呀!我可真成了縮頭烏龜了。”姐姐不明白弟弟什麼意思,就讓其慢慢講來。王祥雲把自己回家以後,花氏如何熱情,似乎與以前回來時不一樣。她越是熱情,我越是心虛。要知道我們結婚已經兩年了,雖然說不上是老夫老妻,卻也是司空見慣,用不著這樣熱情。如果女人沒有外遇,絕不會這樣對待丈夫的,肯定是她做賊心虛,才會如此對我。

身為姐姐,見弟弟如此,也只得好言相勸,要他不要猜疑。捉姦捉雙,沒有真憑實據,不好憑白誣賴人。要弟弟先回家,順利度過今晚,等以後找到花氏的證據,再捉姦不遲。要知道《大清律例》規定,本夫將姦夫姦婦登時殺死,是沒有罪的,到時候還怕人說你是縮頭烏龜嗎?姐弟倆談了很久,定下計策,王祥雲便回到自己的家中。

見丈夫深夜才回來,花氏熱情地迎上去,接過大衣,疊好放在衣櫃裡,然後說:“你辛苦一天了,累了吧!”只見王祥雲伸了個懶腰說:“快累死了!”然後坐在炕上,長吁短嘆。花氏不知道丈夫因為什麼這樣不高興,便詢問原因。

王祥雲說:“義州王屯的李五,欠了我的東家許多錢,屢次催討,就是不還。如今東家派我上門去坐討,如果討不回來,就別給他家當長工了,這工錢也別想要了。上門討債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你聽說過周老耀討債被人煮成肉泥的事嗎?我不成為周老耀第二,已經是心滿意足了。”

周老耀之事,家喻戶曉,花氏豈能夠不知?見丈夫心憂,便說:“不要講這樣不吉利的話,周老耀之事是絕無僅有的,不可能所有欠債的人都這樣狠毒,你還是放心好了。天色已晚,我們安歇吧!”說罷鋪床疊被,要丈夫躺下。王祥雲說:“義州王屯離這裡十餘里地,我必須在天不亮前趕到,將李五堵在家裡,才好討要。我現在累極了,先小睡一會兒,你去準備飯食,做好了叫我,吃完了好趕路。”

明清奇案之 毒婦奸計(二)

見丈夫如此,花氏也無可奈何,便到灶間去做飯,著實地忙碌一番。飯菜擺放好了以後,又燙上一壺燒酒,才叫醒丈夫。王祥雲起來,洗了把臉,坐在炕桌前,邊吃邊說:“我這次討債,沒有事最好,如今與你約定,以半個月為期,如果我逾期不歸,你就記住李五的姓名,他家住義州王屯東首第三家,到那裡去找我,萬一我死了,能否為我報仇,全在你了。”

見丈夫說得如此悲切,花氏當時就流下了眼淚,低聲哭泣道:“我的命雖然不好,還沒有成年親孃就死了,但也不至於再失去丈夫。你千萬不要多想,不用說沒有萬一,即便是出現了萬一,為妻我也絕不會眼睜睜地看著你冤死,定會步鮑齊氏的後塵,為你雪恨!”花氏所講的鮑齊氏又是誰呢?學鮑齊氏為丈夫雪恨又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鮑齊氏為夫復仇的事,在東三省也是膾炙人口,成為當時人們談論最多的事之一。

光緒十年(1884年),吉林豪紳翟彪為了奪取民人鮑福財家的土地,便勾結土匪,將其殺了,並將頭顱懸掛在村口。鮑福財的妻子鮑齊氏見丈夫慘死,就變賣家財,四處喊冤,曾經到吉林將軍衙門那裡去告狀,八旗駐防將軍以其控告翟彪通匪無憑無據,不能夠指出姓名,不予受理,還以越訴之罪,打了她50板子。鮑齊氏不服,就來到京城控告,按照京控的慣例,還是要發回吉林辦理。八旗駐防將軍則以其多事,嚴加訓斥以後,將鮑齊氏押解回家,責令地方嚴加看管。那時候辦理京控案件的原則是有“重大冤苦”,這個標準很難衡量,再加上統治者認為京控案件“一經發交本省,傳提人證,輾轉滋累,是徒使刁狡者,得遂其傾陷之計,良民受害,不可勝言”。因此總是從嚴處置,“以儆刁健而安善良”。在官官相護的當時,這無疑是給了貪官汙吏以尚方寶劍,他們足可以“刁狡”的罪名強加給任何上控之人,然後動用地方基層組織,將上控人嚴加看守,使他們不能夠離開居住地。

鮑齊氏被押解回家,失去了人身自由。因為告狀而變賣了家財,其生活艱難可想而知。就這樣,鮑齊氏還是把房產賣了,買了10只小狼狗,在野地裡搭起簡易窩棚,每天以狗為伍。地方見鮑齊氏不想什麼上控之事,也覺得平安無事,便放鬆對她的看管。人們萬萬沒有想到鮑齊氏養狼狗是為了報仇,她整天訓練小狼狗,教它們如何撲咬人。鮑齊氏悄悄地拾撿翟彪家所拋棄的垃圾,凡是有翟彪氣味的東西,她都放在稻草人內,引導狼狗去撕咬。不知不覺,三年過去了,小狗已經長成兇悍的大狼狗,只要鮑齊氏一聲口哨,狼狗就會撲向稻草人,拼命地撕咬。

看到狼狗訓練得差不多了,鮑齊氏就帶著它們來到翟彪的大宅院,等翟彪一出門,一聲口哨,10條兇猛的大狼狗一起撲了上去,翟彪猝不及防,被狼狗撕得粉碎。面對這種情況,翟家的看家護院及地方保甲長都驚慌失措,紛紛上前驅趕狼狗,並且要將鮑齊氏捉拿起來。不料鮑齊氏毫無畏懼,歷數翟彪之罪,然後拿出利刃,自抹咽喉,倒地而死。狼狗們圍著鮑齊氏的屍體哀鳴,看家護院則趁機舉起火槍,將這些狼狗都打死了,然後抬著鮑齊氏的屍體到官府控訴。狼狗殺人,而狼狗的主人又自殺,官府也無法裁決,只好安撫當事人的家屬,要地方保甲長將鮑齊氏與狼狗一起埋葬。

王祥雲聽到花氏講願意以鮑齊氏為榜樣,一旦自己出事,定然為自己報仇,也頗受感動,於是說:“我沒有父母,你又不識字,縱然你可以效法鮑齊氏,也是白白地丟掉性命,千萬不要做此思想。我也不想這個事了,如果能夠保全骸骨,還望你把我送回四臺子,安葬在祖墳,我死也瞑目了。”說到此時,天已經矇矇亮,王祥雲放下筷子就要走。臨行之前說出這樣生死離別的話,花氏如何不傷心,撲上前去,摟著王祥雲的脖子,號啕大哭。王祥雲並沒有理會花氏的傷心,毅然決然地掙開花氏的雙手,出了家門,走了數十步,偶然回首,但見花氏還在倚門目送,心裡不由得懷疑那些頑童所說的事情不是真的,也暗暗祈禱,千萬不要是真的,但終究不能夠釋懷。

明清奇案之 毒婦奸計(二)

王祥雲講自己到義州王屯李五家討債之事,純屬憑空杜撰。離開家以後,無處可去,就來到村外的樹林。勞累了一天,心裡又有事,整晚都沒有睡覺,此時一個人獨處,心裡也倒安靜下來,便倚靠大樹休息,不知不覺地睡著了,等睜眼醒來,已經是黃昏時分了。此時雖然是四月初,但東北的氣溫還很低,一陣微風吹來,王祥雲不由得打了個冷戰,一種不祥的預感湧上心頭。看著天快黑了,王祥雲離開樹林,沒敢走大路,沿著田埂,躡手躡腳地回到村莊,來到自家的土牆外,翹首觀望。那時候只有大財主家才有磚牆,高約一丈,而一般百姓都是用黃土乾打壘築起的三板土牆,最高也就1.5米,所以王祥雲得以翹首觀望。

​天黑以後,星光顯現,只見一個黑影來到院前。王祥雲揉揉眼睛,仔細觀看,果然就是徐二。但見徐二環顧四周,沒有發現什麼,便翻身而入,來到房前敲門,花氏開門,將徐二迎了進去。夜深人靜,徐二與花氏的戲謔之聲,傳入王祥雲之耳,他只覺得手腳冰涼,心中一陣陣地刺痛。徐二是本村的無賴,身體強壯,如今又有花氏相助,王祥雲自料不是對手,只好隱忍,來到姐姐家求助。

姐姐聽說,也是氣憤,便問王祥雲準備如何處置此事。王祥雲此時正在氣頭上,便說將姦夫淫婦都殺了。言外之意是想請姐夫幫忙。姐姐雖然也不識字,但見多識廣,知道《大清律例》的規定,姐夫不是可以殺奸之人,只有本夫及直系親屬才可以,所以勸弟弟一個人去殺,但也不放心,便說:“你知道如何殺奸嗎?”

王祥雲說:“這個我知道,先把男的殺了,再殺女的。”

姐姐說:“你說得不錯,就怕你殺了一個人以後,已經是心驚膽戰,手腳發軟,你媳婦再哭泣哀求,恐怕你再也下不去手了。要知道殺奸不能夠成雙,官府肯定會將你治罪。”自王祥雲說:“姐姐你也太小瞧我了,你弟弟還不會怯弱到下不去手。”說罷便找出一把殺豬刀,準備即刻前往殺奸。姐姐見弟弟要走,急忙阻攔說:“這時候他們尚未睡熟,你孤身一人,如果這兩個人一起對付你,豈不是白白丟了性命,且等等不遲。”王祥雲只好坐下等待,姐姐拿出燒酒,讓他喝下,為其壯膽。王祥雲喝了一杯,又欲起身前往,被姐姐攔下,再讓其喝酒。就這樣三起三攔,王祥雲已經是有些醉意,終於不顧姐姐的攔阻,衝出門外。姐姐放心不下,也跟著出來。王祥雲見姐姐跟隨,便說:“姐姐在外觀望就可以了,如果我中了他們的計謀,一定會大聲呼救。姐姐聽到呼救以後,千萬不要進來,免得同遭毒手。那時候你就趕快回家,喊醒鄰居,告訴保長,到官府去控告,為我報仇。要是他們有什麼聲音,姐姐也別吃驚,弟弟一定會沒事的。”說罷便翻牆進入院中,來到房子的後門。欲知王祥雲是否能夠進入房間?即便是進入房間,徐二和花氏能夠毫無反抗聽任其殺奸嗎?

(文章整理自柏樺教授法律講堂,圖來源於網絡,如涉侵權,請聯繫刪除,未完待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