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维持原判!庞允盟等24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维持原判!庞允盟等24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庭审现场

2019年11月27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庞允盟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以来,庞允盟以体校同学、狱友等关系发展成员20余人,设立了鼎旭公司、鑫达理财、易兴财富等四家公司,在未经金融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圈、张贴喷涂广告等途径,对外发布放贷信息,利用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放贷和非法索债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利息低、放款快等宣传为诱饵,诱骗借款人、担保人均签订借款协议、收到条等,采取“一款多条”的“套路贷”方式放贷。索要借款中,肆意认定借款人逾期、违约,向借款人和担保人重复追讨,采用殴打、持刀威胁、喷涂墙面败坏名誉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多次有组织实施敲诈勒索、诈骗、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维持原判!庞允盟等24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涉案人员众多

2019年8月2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庞允盟等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二十五年不等的实刑,并全部判处相应罚金。宣判后,庞允盟等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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