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如果公攤面積也交房產稅,你覺得合理嗎?

本來買了100平的房子,結果交到你手裡能居住的面積只有70平,甚至更少!但是如果開始徵收房產稅,按照人均住房面積計算房產稅的話,是不是有點有失公平呢!

開發商賣房時,人家是樂呵的,只給你60多平米的房子,好幾家一算公攤,那就妥妥的超過一百平;當收取暖費的上門時,人家是樂呵的,算上公攤,你一百平的住房只需要供60多平米的使用面積,但是錢卻交的是一百平的;當收取物業費的上門時,人家也是樂呵的,算上公攤,你60多平米的房子同樣需要繳納一百平的物業費。都在樂呵了,為啥只有買房的不樂呵?

如果公攤面積也交房產稅,你覺得合理嗎?

和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一樣,我們的不動產權證書給出的圖紙有建築面積也有居住面積,但是居住面積純粹是個擺設,各項稅費的收取絕大部分都是按照建築面積算,而建築面積是含公攤面積的。我買的是居住的地方,公攤是個什麼梗?能到公攤面積裡做飯睡覺打遊戲嗎?不能?不能那叫公攤面積?

如果公攤面積也交房產稅,你覺得合理嗎?

而實際上,去掉公攤面積,你買的房子經實際測量使用面積後,實話說內心是很悲涼的。

比如房產稅,就是讓我們詬病的大事。第一個,我貸款買房子,得還十幾二十年,現在房子還不完全屬於我,而在還沒有屬於我的時候,我就要交稅。這事不太痛快。

如果公攤面積也交房產稅,你覺得合理嗎?

在房地產稅即將開徵的消息滿天飛的時候,誰能告訴我,公攤面積算不算徵收範圍之內,該不該交這比房地產稅?如果必須交,該怎麼交?交給誰?

按照目前的節奏看,頂層也許會考慮到公攤面積的公益屬性,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時考慮免除公攤面積,其它諸如物業費和取暖費等稅費也可能給予部分減免。最為新稅種,作為影響深遠的房地產稅,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真的認為,頂層會考慮到公攤面積之於房產稅之間的關聯性?(來源:鐵口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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