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供暖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供暖柴油采购项目
CGYC2018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李晓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9731,619867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孙伟 李晓伟 010-61989731,6198673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供暖柴油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税务总局2018年冬季供暖用0号柴油30吨、负10号柴油370吨。质量要求:符合北京市京标(VI)车用柴油标准。供货服务周期:2018年11月至2020年11月,根据需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三)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四)投标人自己运输,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若投标人委托运输,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被委托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1.1 万元(人民币)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31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六、开标地点:
北京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6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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