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 武汉黄陂:扫黑除恶|黄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获法院支持

武汉黄陂:扫黑除恶|黄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获法院支持

本网讯 通讯员(陈郁青)“全体起立,现在宣判。被告人王某、雷某伙同他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逞强耍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一年。”2018年8月31

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雷某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获黄陂区人民法院支持,进行了宣判。

黄陂区政法委和区法院部分领导、律师和人民监督员代表旁听了本案的宣判。

2018年2月,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王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的普通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横行乡里,多次因为琐事纠集人员,殴打村民致伤、打砸房屋致毁,是一个典型的“村霸”。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件可能涉嫌恶势力犯罪,不能作为普通刑事案件办理,遂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善相关证据。补充侦查期间,承办检察官积极引导取证,追诉漏犯1名、漏罪2起。

最终,承办检察官以王某、雷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为恶势力犯罪,向黄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20日,黄陂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庭审中被告人均对起诉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8月31日,黄陂区人民法院支持了黄陂区检察院起诉意见,以犯寻衅滋事罪的恶势力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雷某有期徒刑三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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