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用友產業園(北京)中區8號樓E102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王文京先生主持。所有表決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獨立董事黃錦輝、於揚、王貴亞、張為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監事章珂、高志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會議;

3、董事會秘書歐陽青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3、議案名稱:《公司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上述3項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天元律師事務所

律師:張徵、王騰

2、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及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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