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快速执行获贫困户“点赞”

“谢谢法官,帮我拿回了拖欠好几年的欠款……”拿着法院的支付令和被申请人王某某偿还的2000元欠款,申请人杨某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不停地致谢。

杨某某是一名贫困户,已经90多岁高龄了,因年迈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2011年6月,同村的王某某找到杨某某,称其要购买他们三块竹子岭的竹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双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4500元,砍完竹子后再支付5000元。

合同签订后,王某某当场支付了4500元,但竹子砍完后,王某某只支付了3000元,剩下的2000元一直未支付。杨某某多次向王某某催讨,但王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后来甚至躲避联系。

无奈之下,2018年4月18日,杨某某向桂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

法院经审理调查,依法做出准予申请的支付令,并依法送给被申请人王某某。在这过程中,承办法官向王某某耐心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教育,被申请人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愿意偿还2000元欠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在精准扶贫攻坚的大环境下,法院每一位干警都须承担其帮扶贫困户的责任,对于贫困户这类弱势群体,更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2000元对于很多人来说不过是一个手机、一次旅游,但对于贫困户来说,2000元可能是其维持生活的全部来源。对于承办法官来说,无论是执行标的大到几十万、上百万的“执行大案”,还是小到千儿八百的“执行小案”,都将穷尽手段,强制执行,确保兑现胜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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