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疑因公路局要開會 新人婚禮中途遭酒店清場新娘當場氣哭

疑因公路局要開會 新人婚禮中途遭酒店清場新娘當場氣哭

結婚本來是人生一大喜事,可對於青海省西寧市新婚燕爾的馬先生夫婦來說,卻變成了一件“倒黴事”。本應是一場完美的婚禮,卻因為一場意外,讓這對新人終生遺憾。

馬先生說,婚禮日期是今年的2月5號,2017年10月份,他就預訂了位於西寧市城東區的尚東國際酒店,而2月3號酒店經理給他打了一個電話,說婚禮結束後有一個會議,但是不會影響婚禮,馬先生便同意了。“他們說我結完婚之後,他們有三五個人要開會,不影響我結婚。但是酒店當天我婚還沒結完的情況下,來了特別多的人,他們穿著制服,好像是公路局的人,把我的婚禮給圍了,搞砸了我的婚禮。”

疑因公路局要开会 新人婚礼中途遭酒店清场新娘当场气哭

突如其來的一群人讓馬先生不知所措,而更讓馬先生不能接受的是,酒店工作人員竟然在此時開始拆除舞臺。“我婚還沒結完,就是我在敬酒的時候來了人。他們就沒通過我的同意,也沒通過婚慶公司同意,把我的舞臺也撤了,花亭也撤了,賓客全走完了,婚沒結成。”

妻子李女士告訴記者,當初在訂酒席的時候,他們和酒店再三確認過,當天只有他們一家,便想著把婚禮辦得隆重些,可誰知婚禮當天,酒店只給他們留出了大廳不到一半的位置,還遇到了這樣的意外。“當時就氣哭了,因為這輩子就結這麼一次婚,被搞成這樣心裡不好受,包括現在好多親戚朋友,還都在問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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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先生告訴記者,“這事確實挺丟人的,外面出去直接就沒臉了。大家都在說我們婚還沒接完,就讓酒店給攆出來了”。其妻子李女士因忍受不了上班期間被大家議論,已經辭職在家。

婚禮中途被酒店意外清場,這事聽起來實在是讓人匪夷所思,那麼事實是否真的如馬先生所說?酒店作為服務行業,為何會有如此反常的舉動?對於這件事,婚慶公司又是怎麼看的呢?

婚慶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由於婚禮當天酒店又接了一場會議,所以要求他們加快婚禮進程,不要影響會議時間。據工作人員介紹,當天酒店開始清場時,馬先生的婚禮流程還沒有進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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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這一事件,現場嘉賓並不知情,看到酒店開始撤臺,誰也不好意思繼續留下吃飯,便陸續離開了。

婚禮工作室的策劃師表示,這是自己看到過最過分的一個場景。“一對新人還在敬酒,酒店就開設撤婚慶的東西。很多親戚還沒吃飯,桌子都被撤了。新郎特別生氣,都快哭了。酒店還說會議不得推遲。我一個婚慶公司的我都看不過去,從來沒有把客人往外趕的這種。”

究竟是怎樣的會議,比新人的婚禮還重要?對於馬先生的損失,酒店工作人員也做出瞭解釋。“是我們總經理接的單子,一個100多人的會議。時間段上不會影響,人家是3點半4點的會議,當時也給馬先生說了,他說可以。”

宴粵樓餐廳部劉經理告訴記者,酒店做的中餐是一日兩餐制,酒席一般是11點半到12點開餐,當天馬先生由於個人原因,導致酒席上菜時間推遲,減少了用餐時間。此外,一般到下午3點半,酒店的宴席都已經結束,所以酒店在此時安排會議訂單並無不妥。

而婚禮大廳實際是分為前後兩部分,當天馬先生的婚禮只用了前半部分,酒店工作人員在後半部分佈置會議場地,並不會影響客人用餐。對於撤臺一事,劉經理表示,只要婚禮儀式結束,酒店就可以撤臺,任何酒店都是這樣做的。“儀式舉行完,他的T臺這些立馬都可以撤。沒有說整個舉行完了,新郎新娘的客人全走完了才能撤,沒有那麼回事。”

對於酒店工作人員的解釋,馬先生並不接受,雙方也曾為此進行多次協商,可是問題始終無法得到解決。馬先生說,事情發生之後,酒店一直沒有給出解決辦法,說好的來家裡道歉,也沒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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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件事,新婚的小夫妻,幸福感驟降到冰點。為了給家人、朋友一個交代,馬先生承諾一定會妥善處理此事。“我去派出所,工商局還找了食品監督所,人家給我協調說是免除就餐費,賠償精神損失費6000元和誤工費2000元。”就在馬先生準備補交餘款的時候,酒店方面又變卦,稱能不能至免4千元,這讓馬先生覺得對方出爾反爾。

據瞭解,婚禮當天馬先生總共消費了16000多元,之前已經交了1000元押金,但因為不滿酒店的處理態度,還有15000元的餘款沒有交。

馬先生告訴記者,前幾日酒店方面到自己家裡收賬,稱馬先生吃霸王餐不給錢。“我現在的要求就是,你(酒店)要麼給我賠一場婚禮,要麼就按調解書走,食藥監局調解書寫的是,2000塊錢誤工費和6000塊錢精神損失費。”

那麼對於馬先生提出的要求,酒店是否認可?這起婚禮引發的糾紛,到底能不能解決呢?

宴粵樓餐廳部劉經理表示,“當時就說給他打個折,他不同意,他的意思不買單的基礎上,要賠付10萬塊錢。我們沒有催著他急於把這個單買了,從來沒有催過。”

劉經理還稱,針對此事,酒店已經對涉事人員做出處理,自己是因為不得已的原因才無法登門道歉。“因為這件事我們總經理直接被董事長開除了,我自己的父親去世了,我就直接回家了。”

而對於8000元的賠償款,酒店表示無法接受,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那麼針對這一問題,記者也諮詢了青海延輝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律師表示,“對於本案當中的雙方當事人,也就是酒店和顧客來說,如果顧客不支付相應的餐飲費以及服務費,酒店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顧客繼續履行,並且支付相應的尾款。對於顧客來說,由於酒店的瑕疵履行,造成自己相應損失,可以同時提起反訴,要求酒店承擔瑕疵履行的違約責任。”

此外,本案中雙方訂立的是口頭服務合同,並沒有書面合同。也就是說,如果雙方都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該合同約定的服務時間,法院可以根據合同法的漏洞補充規則,對其時間進行補充。“根據市場規則,午場的時間一般為12點至下午4點,如果說酒店違反了相應時間,對其進行瑕疵履行的話,可以要求酒店承擔相應瑕疵履行的違約責任。”

最終,經過多方協調,雙方終於同意協商解決,並達成和解。

尚東國際酒店房務部總監徐延慶稱,“經過我們和馬先生的共同協商,現在達成以下共識,他在我們酒店總共消費16700多,現在打個八五折,再免除場地租金,再額外給他免除一些費用,現在他總共需要交付13400多元就行了。這3000多元就是表示我們的誠意,等於說給馬先生道歉。我們希望馬先生以後能和我們放下芥蒂,能經常光臨我們酒店。”

馬先生表示,從結完婚到現在,也找了很多次,自己也不想鬧得大家都不愉快。“對於酒店現在給出的回答,我也滿意,沒有什麼其他的要求。”

事情總算是圓滿解決了,但是在此還是要提醒大家,在訂酒店的時候,一定要與酒店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如果合同有任何更改,雙方要達成一致,並形成書面協議,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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