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解析“刑不上大夫”的背後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出自西漢戴聖編纂的《禮記》。對於這句話,後世通常有兩種相反的理解,而分歧點是對“上”和“下”的解釋。

解析“刑不上大夫”的背後

這兩種最常見的解釋是——

一是“特權論”:大夫以上級別的官員不能遭受“五刑”處罰,而草根屁民也沒資格玩高大上的“禮教”,只配玩泥巴。這裡,“上”是“上升到”的意思。

這種解釋,與原話的本來意義是違背的,這是“以封建的特權觀念去解釋帶有原始性質的、以天神報這為根據、以血緣宗親行正義的遠古刑禮觀的一種誤解”。 首先,從先秦人的字句上看,“上”“下”二字,意作鄙視、重視。如“以高下下,以男下女”,其高下之之間的“下”與男女之間的“下”,均為卑賤意。

解析“刑不上大夫”的背後

二是“平等論”:官員犯了罪,不會在量刑上受到折扣優惠,草民也不該被排斥在禮儀之外。這裡,“上”是尊崇,優待的意思,同“尚”。

《論語》的“惟上智下愚不移”,其“上”與“下”也作重輕意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其“上”“下”二字取義,與上列句式相同,意為尊卑之意,所以這句話,應為“禮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與後世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脈相承的。正確的解釋應為: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責,庶人因忙於生計和沒有條件置辦行禮用的祭品,故而對庶人不作某些禮的要求。

從血緣宗親社會的刑禮觀上看,遠古時代,社會的所有成員,為了本血緣宗親的興旺發達,子孫繁衍,都要嚴守人所共循的禮制刑法,誰也不能特珠。堯舜時,舜讓鯀治理水患,鯀沒有治好,鯀就受到了死刑處分。舜讓位於禹後,禹對於執法刑父的皋陶不但重用,而且友情勝舊。當時刑禮保持公正與威嚴,即便是首領也不例外。所以這句話,應為“禮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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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句話到了封建社會變成了因人論罪,禮成了尊上卑下、刑變為宥貴殘貧的封建特權階層的私器。但這句話是與後世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脈相承的。

對此,儒家孔聖人有話要說。“刑不上大夫”的意思是,當官的犯了罪,不能跟老百姓一樣被人五花大綁,大耳刮子招呼,割鼻子剁腳大卸八塊。應當麻溜兒的自首或者自裁,死也要死的有範兒。丟命事小,丟臉事大!

解析“刑不上大夫”的背後

孔老師進一步解釋,理論上當官的必須品行出眾,首先是個君子。對於君子,應當以禮教來統御他的內心,靠廉恥之心砥礪他的操守,給老百姓當表率。當官的如果給五花大綁拖到菜市口砍頭,或者削鼻紋面,讓人扔臭雞蛋爛菜葉,雖然在某種程度上能讓基層群眾感到過癮,卻會抹黑執政者的整體形象,讓群眾失去對道德標杆的敬畏感和遵從意識,從而使整個社會陷入沒有標準、沒有是非的信仰危機中。

說白了,就是當官的不能不要臉!如果他真的不要臉,組織上也要幫他把臉撿回來。

所以,刑雖然不上大夫,大夫也得主動接受應有的處罰,甚至勇於付出更大的代價。官員若自覺認罪,或者乾脆自裁,顯得有廉恥之心,那再好不過;遇到胡攪蠻纏的,可以將他在朝堂殺死,或是賜給他毒酒、白綾、寶劍什麼的,完事悄悄拉出去埋了,儘量不讓他們當眾出醜。

解析“刑不上大夫”的背後

保全某個官員的面子,說到底是保全整個官僚體系的面子,培育社會精英層的廉恥心和操守氣節。司馬遷比喻說,猛虎在深山裡,百獸震恐,等到了陷阱裡,威風就漸漸減少,變成搖尾求食,境遇不同,性情大變。因此他提出:一定要營造培養氣節的環境,讓“士大夫”懂得尊重的意義,學會自尊自愛,要始終保持虎在深山時那種精氣神,做個堂堂正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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