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一座城市的區域變遷

受政治、經濟等多種因素影響

作為13朝古都的西安更是如此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作為都城時,其管轄區域往往比較大,尤其是在秦代、漢代、隋代、唐代時期;後來隨著中國政治中心和經濟中心的東遷和南移,其管轄區域隨之縮小;到了元、明、清時期,西安作為西部重鎮,其管轄範圍又逐步擴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西安的行政區劃同樣幾經變遷……

一、秦代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統一全國,實行郡縣兩級行政建制,設內史轄京畿各縣。內史政區與官職同名,為郡級建制,治所駐咸陽(今咸陽市東二十里),轄境相當於今關中和商洛地區(約7.5萬平方公里),北至旬邑、銅川,南至柞水、寧陝,東至河南靈寶,西至甘肅隴西,東西八百里,南北四百里。秦內史轄42縣,在今西安市境內8縣,分別是高陵(縣治在今高陵區城西千春村附近,轄區約今高陵區東部)、杜縣(縣治在今雁塔區杜城村,轄區約今長安區和柞水縣西北部、寧陝縣東北部及西安市區南部)、藍田(縣治在今藍田縣城西15公里,轄區約今藍田縣地域)、櫟陽(縣治在今閻良區武屯鄉古城村南,轄區約今閻良區和臨潼區渭河以北地區)、麗邑(縣治在今臨潼區新豐鎮南,轄區約今臨潼區渭河以南東部)、芷陽(縣治在今臨潼區韓峪鄉油王村附近,轄區約今西安市區東部及臨潼區西南部)、弋陽(縣治在今漢陽陵故城遺址處,轄區約今高陵區西部和咸陽市區東北部)、鄠縣(縣治在今鄠邑區城北西韓村附近,轄區約今鄠邑區地域)。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二、西漢時期

漢承秦制,在京畿地區設置內史,治所在長安城內。漢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分內史為左、右內史,轄境相當於今天關中平原全境(約5萬平方公里)。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左、右內史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均為郡級建制,同治長安城中,合稱“三輔”,直屬朝廷。徵和四年(公元前89年),置司隸校尉部,三輔屬之。

京兆尹(“京”字即大的意思,“兆”字即眾的意思,首都大眾所聚,人煙稠密,故稱“京兆”。“尹”為古官職名,意為“治”,在此既為官職名,又為行政區劃名)管轄長安城郊,治所駐長安城內,轄區約今西安市區以及東至河南靈寶的秦嶺以北、渭水以南地區(約1萬平方公里)。下轄12縣,在今西安市境內有長安[縣治在長安城橫門內(今未央區六村堡北部),轄區約今西安城區、長安區西北部和未央區西部、雁塔區北部]、新豐(縣治在今臨潼區新豐鎮西南,轄區約今臨潼區渭河以南東部)、霸陵(縣治在今灞橋區灞橋鎮以北,轄區約今西安市區東部及臨潼區西南部)、南陵(縣治在今灞橋區狄寨大康村附近,轄區約今白鹿原荊峪溝以北地區)、杜陵(縣治在今雁塔區三兆村西北,轄區約今長安區和柞水縣西北部、寧陝縣東北部及西安市區南部)、奉明(縣治在漢長安城東今張家堡一帶,轄區約今未央區東部)、藍田(治所、轄區同秦)7縣。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左馮翊(“馮”字音“憑”,即輔助、屏障的意思,“翊”即輔佐、保衛的意思),其地在京師長安之左(東),取屏障輔衛京師之意,治所設在長安城內,轄境約相當於今陝西渭河以北、涇河以東的洛河中下游地區(約2萬平方公里),下轄24縣。在今西安市境內有高陵(治所、轄區同秦)、櫟陽(治所、轄區同秦)、萬年(縣治與櫟陽縣同城共治,轄區約今閻良區西部和臨潼區西北部)、陽陵(秦時的弋陽)4縣。

右扶風,治所也設在長安城內,轄區相當於今陝西秦嶺以北、涇河以西、西安以西的關中西部地區(約2萬平方公里),下轄21縣,因其地在京師長安之右(西),又是西周禮儀文明的發源地,取“扶助京師,以行風化”之意。在今西安市境內有盩厔(縣治在今周至縣終南鎮一帶,轄區約今周至縣中東部和鄠邑區西北部)、鄠縣(治所、轄區同秦)。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後世政區雖時有變更,但直至唐代仍習稱今陝西關中為三輔。王莽新朝天鳳元年(公元14年)分三輔為師尉、翊尉、光尉、京尉、扶尉、列尉六尉郡,取代原來的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

三、東漢魏晉南北朝時期

東漢遷都洛陽,以長安為西都,復設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仍稱“三輔”,與洛陽一樣直屬中央政府,歸掌管糾察京師百官和所屬郡縣的司隸校尉部管轄,轄境相當於今關中和商洛地區(約7.5萬平方公里)。東漢京兆尹轄10縣和1個侯國,轄區約今西安市區及以東、渭河以南和商洛地區,在今西安市境內有長安、霸陵、杜陵、藍田、新豐、陽陵6縣,左馮翊的高陵、萬年縣,右扶風的鄠縣,亦在今西安市境。

三國魏黃初元年(公元220年)改京兆尹為京兆郡,轄區約今西安市(不含周至、鄠邑)和渭南市渭河以南(今臨渭區大部)、華縣(今華州區)及商洛地區大部(約3萬平方公里),駐長安,隸於雍州。

西晉仍置京兆郡,隸於雍州,轄區較三國魏時縮小,約今西安市(不含周至、鄠邑)、渭南市渭河以南(今臨渭區大部)及華縣(今華州區)地區(約1萬平方公里)。

十六國時期,前趙建都長安,仍置京兆郡,隸於雍州,轄區同西晉。後趙沿前制。前秦建都長安,改京兆郡為京兆尹,隸於司隸校尉,轄區同後趙。後秦建都長安,仍置京兆尹,隸於司隸校尉,轄區同前秦。

北朝時期,北魏神麋四年(公元431年)復置雍州,改京兆尹為京兆郡,治所移駐霸城,轄區縮小為今西安市除渭河以北和周至縣地以外的地區(約0.8萬平方公里)。西魏建都長安,仍置京兆郡,治所遷回長安,仍隸雍州,轄區同北魏。北周建都長安,仍置雍州京兆郡,明帝二年(公元558年)改郡守為尹,轄區較西魏增加今渭南市渭河以南地區(約1萬平方公里)。

四、隋代的西安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隋朝建都長安(新都大興城),開皇三年(583),撤銷京兆郡,由雍州統縣。大業三年(607),改雍州為京兆郡,治所駐大興城光德里(今碑林區友誼西路西段北側),轄大興、長安、始平(興平)、武功、盩厔、醴泉(禮泉)、上宜(今禮泉一部)、鄠、藍田、新豐、華原(今宜君一部)、宜君、同官(銅川)、鄭(今華州區)、渭南、萬年、高陵、三原、涇陽、雲陽(今涇陽和三原部分地區)、富平、華陰22縣,轄區約今西安市及東至潼關縣、西至武功縣、北至銅川市、南至寧陝縣北部地區(約2.8萬平方公里)。

五、唐代的西安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唐朝建都長安(改大興城為長安城),武德元年(618)改京兆郡為雍州,隸於關內道(監察區)。開元元年(713)改雍州為京兆府,治所依舊在京城長安,轄萬年、長安、藍田、渭南、昭應(今臨潼一部)、三原、富平、櫟陽、咸陽、高陵、涇陽、醴泉(禮泉)、雲陽(今涇陽和三原部分地區)、興平、鄠、武功、好畤(今禮泉一部)、盩厔(周至)、奉先(今蒲城一部)、奉天(今禮泉一部)、華原(今宜君一部)、美原(今蒲城縣一部)、同官(銅川)23縣,轄區約今西安市及東至渭南市、西至武功縣的渭河兩岸地區(約2.5萬平方公里)。開元二十一年(733)改隸京畿道(監察區)。

六、五代時期的西安

後梁開平元年(907),改京兆府為大安府, 轄長安、萬年、昭應(今西安市臨潼區)、櫟陽、高陵、藍田、鄠、咸陽、渭南、涇陽、興平、禮泉、武功、奉先(今蒲城)14縣,轄區約今西安市及東至渭南市,西至興平、盩厔縣,北至三原縣,南至寧陝、柞水縣北部地區(約2萬平方公里),隸於永平軍。後唐同光元年(923)改大安府為京兆府,曰西京。後晉京兆府隸於晉昌軍,後漢京兆府隸於永興軍,後周沿前制,轄區均未變。

七、金宋時期的西安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北宋置京兆府,初隸於關西道,至道三年(997)隸於陝西路,熙寧五年(1072)改隸永興軍路,大觀元年(1107)升為大都督府,四年(1110)又復為京兆府,轄長安、樊川(宣和七年以萬年縣改)、鄠、藍田、臨潼、櫟陽、高陵、咸陽、涇陽、興平、禮泉、武功、乾祐(今商洛市柞水縣)13縣,轄區約今西安市(不含周至縣)及北到涇陽縣、西至興平市、南至鎮安縣(約2.1萬平方公里)。

金天會八年(1130)佔據長安,沿置京兆府,轄長安、咸寧、藍田、臨潼、櫟陽、高陵、雲陽(今咸陽市涇陽縣北雲陽鎮)、涇陽、咸陽、興平、鄠、終南(周至縣終南鎮)12縣,轄區較北宋京兆府增加今周至縣東部(約2.3萬平方公里)。皇統二年(1142)改永興軍路為京兆府路,京兆府屬之。貞祐元年(1213),分鳳翔、郿縣、盩厔(今周至)來屬,改韓城縣為貞州、郿縣為郿州、盩厔(今周至)縣為恆州,始為八州12縣。從五代起,京兆府治所移駐長安城指揮街(今西大街東段路北社會路口西側)。

八、元朝時期的西安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蒙古太宗三年(1231)沿設京兆府,隸於京兆府路,中統三年(1262)隸於陝西四川行中書省。至元九年(1272)忽必烈封三子忙哥剌為安西王,於京兆府城置王相府,京兆府隸於王相府。至元十六年(1279)改京兆府為安西路總管府。至元二十三年(1286)安西路隸於陝西等處行中書省。皇慶元年(1312)改安西路為奉元路。奉元路轄1司(錄事司)、11縣(長安、咸寧、藍田、臨潼、高陵、涇陽、咸陽、興平、鄠、盩厔、郿)、5州(同、華、商、耀、乾),州領15縣(同州領大荔縣、朝邑縣、郃陽縣、韓城縣、澄城縣、白水縣,華州領華陰、蒲城二縣,商州領商南、雒南、山陽、鎮安四縣,耀州領同官縣,乾州領乾縣、武功縣),共26縣。轄區約今東至韓城—商南縣一線,西至永壽—眉縣一線,北至銅川市,南至鎮安縣(約5.4萬平方公里)。治所仍在今西大街東段路北社會路口西側。府城改名奉元城。

九、明朝時期的西安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明洪武二年(1369)三月佔領奉元城,廢奉元路,設西安府,西安由此得名。治所仍在今西大街東段路北社會路口西側,隸於陝西等處行中書省(後改為陝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明初西安府轄6州(華、商、同、耀、乾、邠(今彬縣境))、31縣(長安、咸寧、咸陽、涇陽、興平、臨潼、渭南、藍田、鄠、盩厔、高陵、富平、三原、禮泉、華陰、蒲城、商南、雒南、山陽、鎮安、朝邑、郃陽、韓城、澄城、白水、同官、武功、永壽、淳化、三水(今旬邑縣)、長武),轄境東至潼關、西至武功、北至同官、南至鎮安,約今西安市、咸陽市、銅川市(不含宜君縣)和渭南、商洛地區轄地(約5.7萬平方公里)。

十、清代的西安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清順治二年(1645)正月佔領西安府,沿明制設西安府,治所在明西安府舊址,隸於陝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康熙三年(1664)隸於左布政使司,後改隸陝西布政使司。乾隆年間在省下設道級巡視區,西安府屬西乾鄜道。清西安府轄15縣(長安、咸寧、咸陽、興平、臨潼、高陵、藍田、鄠、涇陽、三原、盩厔、渭南、富平、禮泉、同官)、1散州(耀州)、2廳[孝義廳(今柞水縣)、寧陝廳(今寧陝縣)],轄區縮小為東至今渭南市、西至周至縣、北至銅川市、南至寧陝縣地區(約1.8萬平方公里)。

十一、中華民國時期的西安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中華民國時期,是西安市級行政建制誕生和逐步形成的時期。民國17年(1928)首次設市,僅存在短暫兩年。後隨著城市工商業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加,於民國33年(1944)再次設市,市的建制才穩定下來,市轄區的建制也隨之產生。與此同時,今西安市境內各縣依然繼續存在,先後隸於關中道及有關行政督察區。

關中道:清宣統三年九月初一(1911年10月22日),新軍起義光復西安後,清西安府建制無形瓦解,原西安府轄地改由秦隴復漢軍政府(旋改中華民國秦軍政分府)直轄。民國2年(1913)1月8日,北洋政府頒佈《劃一現行中央直轄特別行政官廳和地方各級行政官廳組織令》,規定“廢府設道”。同年11月12日陝西省置中、東、西、南、北5道,為省派出機構,中道駐西安,西安地區歸屬中道。民國3年(1914)5月23日,合併中、東、西3道為關中道,成為一級行政建制,與漢中、榆林併為全省三道之一。關中道轄43縣,轄地東至潼關縣、西至隴縣、北至今銅川市、南至柞水縣(約5.8萬平方公里),道尹公署駐西安城西大街東段北側(今社會路)。民國13年(1924)元月,北洋政府通令撤銷道級建制。撤道後,各縣歸省直轄。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行政督察區:民國24年(1935)開始,根據國民政府規定,陝西省逐步設立行政督察區。民國27年(1938)10月,設立第九、第十行政督察區,今西安市境內的長安、臨潼、藍田、鄠縣、高陵五縣隸於第十行政督察區(駐咸陽),盩厔縣隸於第九行政督察區(駐寶雞)。民國37年(1948)6月,調整區劃後,長安、盩厔、鄠縣隸於第十行政督察區,臨潼、藍田縣改隸第二行政督察區(駐華縣),高陵縣改屬第三行政督察區(駐富平)。

首次設立西安市:民國16年(1927)11月25日,陝西省政府議決設立西安市,初名西安市政廳,同年12月7日改名西安市政委員會。民國17年(1928)1月16日省政府命令公佈施行《西安市暫行條例》,規定:“本市為陝西特別行政區域,定名為西安市”“在本市市政府未成立以前,為辦理本市行政及籌備市政府與市民自治等事宜起見,設西安市政委員會”“直隸於陝西省政府”。同年9月22日,西安市政府正式成立,駐五味什字中州會館西側(今市第六中學西側大院),轄區以原屬長安縣之西安城內及四關為範圍,面積15.5平方公里。

民國19年(1930)5月,國民政府頒佈新的《市組織法》,提高了設市標準,西安人口不足20萬,不夠設市標準,11月8日陝西省政府通令撤銷西安市建制,轄區復歸長安縣。同年11月19日,陝西省政府主席楊虎城向行政院呈報裁撤西安市理由為:西安“僻處西北,交通阻滯”“連年荒旱,戶口減少,商業蕭條,原無設市政府的必要”等,行政院準於備案。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西京籌備委員會:民國21年(1932)3月5日,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決議:長安為陪都,定名西京,成立西京籌備委員會,直屬國民政府。同年4月7日,西京籌備委員會於西安訓政樓開始辦公,6月4日遷至東木頭市2號(今市第二十四中學)。同年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第三三七次會議議決:“西京設直隸於行政院之市”“西京市之區域,東至灞橋,南至終南山,西至灃水,北至渭水”“西京籌備委員會為設計機關,西京市為執行機關”。民國23年(1934)8月,西京籌備委員會、全國經濟委員會西北辦事處和陝西省政府聯合組成西京市政建設委員會,進行了一些市政建設,但西京市政府始終未成立,西京市的建制未成現實。民國34年(1945)4月,西京籌備委員會奉令撤銷。

西安市政處:民國29年(1940)9月重慶定為陪都後,國民政府、陝西省政府將原西京市改稱西安市。民國30年(1941)12月國民政府行政院奉蔣介石令,為整頓西安市政建設,撤銷西京市政建設委員會,改設陝西省西安市政處。西安市政處於民國31年(1942)1月1日成立,駐西大街公字3號原長安縣政府舊址(今西大街東段路北省文化廳招待所)。市政處直隸於陝西省政府,行政區域以陝西省會城關為範圍,包括火車站、飛機場區域,面積約20.5平方公里。市政處主管業務限於市政工程建設、自治財政稽徵、園林管理及一部分公益事項,範圍較狹,且不領導基層行政機構。實際上市政處是向正式成立西安市建制的準備和過渡。

再次設立西安市:民國32年(1943)3月11日,國民政府行政院訓令照準陝西省政府呈請“將西安市政處改組為西安市政府”。民國33年(1944)8月20日,陝西省政府訓令:“決定將原設市政處撤銷,成立西安市政府”。9月1日,市政府正式成立,為陝西省轄市,駐原市政處舊址。再次設立西安市建制後,市政府轄西安城關30鎮。民國34年(1945)11月,撤鎮設區,以城關8個警察分局轄地設8個城區,由長安縣新劃入的4個鄉設4個郊區,共12區,按序數命名。轄區東至滻河中心線,西至氵皂河中心線,南至毛家寨(今繆家寨)、新開門、宋家花園(今瓦衚衕北側)、吳家墳、丈八溝一線,北至光太廟什字、白花村、翁家寨、劉家寨一線,東西長18公里,南北寬13公里,面積234平方公里。

行政院直轄市:民國36年(1947)8月1日,在全面內戰中處於被動地位的國民政府,出於政治、軍事的需要,明令將西安市升格為國民政府行政院直轄市,為全國12個院轄市之一。同年12月內政部核准西安市簡稱鎬。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

成立後的西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化推進,西安行政區劃也經歷了多次調整,轄域面積由234平方公里擴大到10752平方公里。

陝甘寧邊區轄市: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屬陝甘寧邊區轄市,駐北院門159號(今西華門大街北側蓮湖區委、區政府駐地)。全市仍設12個區,以序數命名。一至八區為城區,九至十二區為郊區。1949年5月27日各區人民政府(初為區公所)先後成立。各區轄域同民國時期。

西北行政區轄市:1950年1月19日撤銷陝甘寧邊區建制,成立西北軍政委員會,西安市為西北首府,改由西北軍政委員會領導,為西北行政區轄市。1953年1月27日西北軍政委員會改為西北行政委員會,西安市隨屬西北行政委員會。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中央直轄市:1953年3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命令將西安市由西北行政區轄市改為中央直轄市,為全國12箇中央直轄市之一。

陝西省轄市: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決定撤銷西北行政委員會,陝西省歸中央直轄,西安市由中央直轄市改為陝西省轄市。

1954年9月25日,經省政府報內務部批准,將長安縣所屬渭濱區13個鄉、灞橋區12個鄉、狄寨區5個鄉、三橋區1個鎮6個鄉、斗門區4個鄉、郭杜區2個鄉、韋曲區1個鄉及三、四、九鄉各一部分、大兆區1個鄉及十一鄉一部分,劃歸西安市管轄。同時將西安市原轄12個區和由長安縣新划來的鄉鎮合併調整為9個區(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長樂區、雁塔區、阿房區、未央區、草灘區、灞橋區),調整後的西安市轄域,東至驪山主峰西側,西至漆渠河,南至鳳棲原北麓,北至渭河,面積679.37平方公里,為原來的2.9倍。

1957年4月22日,經省委批准,撤銷長樂、未央兩區建制,原長樂區轄地劃歸灞橋區;未央區南部城區(即龍首原以南)劃歸新城區,北部農村劃歸草灘區,並將草灘區改名未央區,仍駐張家堡。將新城區原轄北大街劃歸蓮湖區。市轄區減為7個。

1958年11月4日,經省委報國務院批准,將長安、藍田、臨潼、鄠縣劃歸西安市,為西安市首次轄縣。全市轄域面積擴大為6737平方公里。

1960年5月20日,在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經省委批准,將蓮湖、碑林、新城區撤銷,原管轄區域:蓮湖區劃歸阿房區;碑林區劃歸雁塔區(其中東關伍道什字街道辦事處劃歸灞橋區);新城區東郊劃給灞橋區,其餘劃歸未央區。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1961年8月22日,省委又將藍田、臨潼、鄠縣劃出,西安市僅轄長安一縣,轄域面積縮小為2417平方公里。

1962年4月7日,經省委批准,恢復新城、碑林、蓮湖區建制,各區轄域恢復到1960年5月以前的界線。

1965年9月20日,經省委批准,撤銷灞橋、雁塔、阿房、未央區建制,轄地合併為一個郊區。郊區人民委員會駐小寨東路12號(今雁塔區人民政府駐地)。市轄區減為4個。

1966年6月2日,省委報國務院批准,將臨潼縣所屬閻良鎮劃歸西安市組建為閻良區,區人民委員會駐閻良鎮延安路。同時,將咸陽市(當時為縣級市,範圍為今咸陽市區秦都區和渭城區為主的主城區,隸屬咸陽專區)劃歸西安市;1971年11月11日,經國務院批准,又將咸陽市劃出。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從秦朝到現代,西安的行政區劃是這樣的


1980年3月2日,經省政府批准,撤銷西安市郊區,恢復灞橋、未央、雁塔區建制,區人民政府分別駐紡一路、龍首北路西段、小寨東路12號。

1983年10月20日,為了發揮西安市作為中心城市的作用,經省政府報國務院批准,將渭南地區所屬藍田、臨潼縣和咸陽地區所屬戶縣、周至、高陵縣劃歸西安市。至此,西安共轄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閻良7區和長安、藍田、臨潼、周至、戶縣、高陵6縣,市域面積擴大為9983平方公里。

隨著臨潼、長安、高陵、戶縣先後撤縣設區,西鹹新區劃歸西安託管,西安市目前總面積10752平方公里,2018年底有人口1200萬(含流動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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