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涉及海飞丝、云南白药牙膏等品牌,西宁这名批发商栽了

记者 张小娟 马桂花

李军为了赚取更多的钱,铤而走险售卖假冒商品,最终自食苦果。

涉及海飞丝、云南白药牙膏等品牌,西宁这名批发商栽了


李军在西宁市城东区小商品批发市场有家店铺,批发零售洗发露、沐浴露、香皂等日化品。他的妻子杨红经常帮他送货,儿子也在空闲时间帮父母送货。店里生意不算火爆,但利润还算可观。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军进货时得知河北、广东等地有“联合利华”“宝洁”“强生”等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进价较低。于是,被利益诱惑的李军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包括“联合利华”“宝洁”“强生”等公司的洗发水、牙膏等日化品。他将购进的假冒日化品销往我省偏远地区。妻儿偶尔帮他送货,但不知道李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事实。

去年4月20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侦查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将李军抓获,并在其位于城东区的4间仓库中查货假冒“联合利华(中国)”“广州宝洁”“强生(中国)”“北京大宝”“德国拜尔斯道夫”“云南白药”等多家公司名下注册商标的产品。后经西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查扣产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值为58万元。

当日,城东公安分局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刑事拘留李军。5月23日,经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依法逮捕。今年1月28日,城东区检察院向城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审理过程中,经李军妻子杨红证实,2017年6月至案发时,被告人李军在城东区小商品批发市场从事日化品批发,杨红和儿子只负责送货。

城东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军对外批发销售的海飞丝、潘婷、飘柔洗发露及云南白药牙膏均为假货。妻子杨红与儿子对日化品的具体出售价格不知情,偶尔帮忙送货,没有参与实际经营。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4条、第23条、第67条之规定,判处李军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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