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超市過期食品未下架,男子藉此每月向商家敲詐“封口費”

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怎麼辦?大多數人為了保障自身的消費者權益,會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然而,以左某為首的一夥人,他們專門在超市裡尋找過期商品,藉此每月向商家敲詐300至500元不等的“封口費”,否則就向工商局部門舉報,許多商家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向左某支付了這筆費用。

3月15日,左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浦東檢查院起訴。

2年內敲詐4家超市近2萬元

38歲的左某是江蘇來滬人員,因無業在家,便萌生了通過尋找超市過期商品,來向商家索取封口費的主意。

2018年10月27日,左某指使他的朋友們到浦東新區一家超市尋找過期商品,當天,他們購買了4包過期牛肉乾,連同購貨小票一同交給左某,由左某與超市負責人商談。

超市过期食品未下架,男子借此每月向商家敲诈“封口费”

購買的4包過期牛肉乾

左某要求店長每月向其支付400元“封口費”,並承諾每月幫超市檢察是否存在過期商品,有的話就及時告訴商家,如果有其他“打假人”上門尋找過期商品,左某還能出面幫忙解決。

商家如果不支付這筆費用,左某表示將向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每月都來這家超市檢查一番。

面對左某這樣不正規的索賠手段,這家超市負責人拒絕了左某的要求,並選擇報警。2018年11月11日,左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調查,左某並不是第一次以這樣的手段向商家索取“封口費”。自2016年底開始,先後有4家超市被左某等人“光顧”,總共敲詐勒索近2萬元。其中一家超市的店長,每月固定向左某支付500元,兩年以來,共計支出一萬餘元。

檢察官:過期商品需及時下架

據涉案的幾家超市負責人介紹,他們在遭遇左某敲詐時,大都抱著大事化小和破財消災的心理,所有向左某支付的“封口費”,均是店長自掏腰包。

超市过期食品未下架,男子借此每月向商家敲诈“封口费”

左某甚至會把即將過期的商品藏於其他貨櫃內

在舉證過程中,一位超市負責人表示,左某作案手法惡劣,不僅四處尋找過期商品,還將一些即將過期的商品藏於其他貨櫃內,等到過期後再購買,從而進行敲詐勒索。

例如將調味品藏到飲料區,等保質期到了之後,左某等人再前來購買,如果商家不能提供發票,左某等人則暫時放棄此次“行動”。

據浦東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一般職業打假人會在買到過期商品後,針對該商品向商家提出合理賠償的要求,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左某的行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採用威脅方法,強行索取他人錢款,數額較大,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瞭解,左某每次索取的“封口費”、“包店費”,均是與超市店長協商,每月300至500元不等,以現金或微信支付的形式進行轉賬。

辦案人員說道:“據左某交代,他們不僅會購買過期商品,甚至會仔細觀察商品的生產日期的油墨,如果發現商家自行更改過日期,也會成為他們要挾商家的把柄。”

檢察官也提醒商家,過期商品要及時下架處理,這不僅能防止一些不法分子的敲詐勒索,更是對消費者的一種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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