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一男子非法持有槍支獲三年有期徒刑

錦州長安網訊

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获三年有期徒刑

一男子置國家禁令於不顧,仍私藏兩支搶,終於受到法律嚴懲。日前,黑山縣人民法院收案後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馮某是黑山縣某村村民,半文盲,個體業者。馮某對槍支情有獨鍾,早在十幾年前,馮某在外出做生意時就非常留意能買到槍支,結果在黑龍江省霍林河地區買到一支小口徑步槍,在江蘇省一個收費站道邊買到一把用發令槍改裝的鋼珠手槍。馮某雖然沒有啥文化,但還是知道國傢俬人擁有槍支的禁令,因此搶買回來後,就把槍藏在庫房的棚頂上,偶爾拿出欣賞、練槍、校槍,有時還到山林中打獵。常言道沒有不透風的牆,2017年秋,經群眾舉報,黑山縣公安局一舉將馮某私藏的槍支查獲,並以馮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將其刑事拘留,隨即依法執行逮捕。經錦州市公安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馮某擁有的小口徑步槍、改制手槍均認定為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

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違反槍支管理的規定,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故依法判處馮某有期徒刑三年;馮某所持有的黑色手槍1把、長槍1把及子彈(大)二盒88顆,子彈(鋼珠頭)10個予以沒收。(李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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