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3 論十神 第三章【論食神】

論十神   第三章【論食神】

食神者,生我財神之謂也;如甲屬木,丙屬火,名盜氣,故謂之“食神”。何也?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財,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帶此者,主人財厚食豐,腹量寬洪,肌體肥大,優遊自足,有子息,有壽考。

恆不喜見官星,忌倒食,恐傷其食神;喜財神相生。

獨一位見之,則為福人;然終亦不清。

卻喜身旺,不喜印綬,亦恐傷其神也。

如運得地,方可發福;大概與財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丁見己為食神,有一醜巳合起金局得之為財,又喜身不若,所以有官亦有壽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此命見三乙為食神,見巳酉醜合局為印綬,又有三乙化為傷官。癸用乙為食神,被金局桌克乙木,再被三乙木並卯旺克我官,所以名利都無成也。

食神有氣勝財官,先要他強旺本幹;若是反傷奪食,忙忙辛苦禍千般。

食神無損格崇高,甲丙庚壬貴氣牢;丁己乙辛多福祿,門闌孤矢出英豪。

甲人見丙本盜氣,丙去生財號食神,心寬體胖衣祿厚,若臨印綬生孤貧。

申時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祿齊,甲丙卯寅來克破,遇而不遇主孤悽。

壽元合起最為奇,七殺何優在歲時,禁兇制殺幹頭旺,此是人間福貴兒。

食神居先殺局後,農祿無虧富貴厚:食神近殺卻為殃,終日塵寰慢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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