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日偽統治時期頒制的身份證


1939年7月26日,偽華北行政委員會制發的白布製作的“居住證”,持證人為山東寧陽大伯鎮村民戴師盛,編號4857

左圖為1940年12月11日江蘇省無錫部隊聯絡官事務所和無錫縣公署聯合簽發給當地農民徐某的縣民證。右圖為1942年5月6日寧波特務機關和餘姚縣聯合自治會制發的餘字第七七五一三號縣民證,持證人為廟廈鄉東十村村民十福元。該縣民證具有通行證功能。

1941年11月,帶有山西省安邑縣警察所長印章的王丙午的身份證。

1941年6月唐山警務段發給河北農民劉賈氏的編號為17418號的身份證明書。從中可以看出,當時唐山警務段的負責人是日本人,名字叫角川目兼藏。

1941年7月1日偽黃縣警察所制發的山東省黃縣黃山鎮隋家村村民隋劉氏的身份證。

1941年8月7日,由偽昌樂警察所長髮給昌樂縣扶安鄉村民賈玉山的身份證。

1942年11月3日,偽蒙古聯合自治政府發給尉縣大固城家庭婦女楊劉氏身份證。上邊有相片、手印、鋼印,但婦女只有隨夫姓氏,沒有名字,這顯不當時普通婦女無社會地位。

1941年12月30日,偽蒙古聯合自治政府制發的同時附有夫妻照片的吳會廷的身份證。這張“身分(份)證明書”上貼有吳會廷本人和妻子吳梁氏的照片,人像胸前白布上寫著本人的名字;還有吳會廷按下的左右手食指指紋。照片上蓋有當時蔚縣縣政府的鋼印,以及蔚縣縣長和代王城署署長的印章。

1945年4月1日,日本香港總督部警察總局發給香港居民馮鍾月蟬的作為省份證明的住民證(居民身份證)。

1945年4月1日,日港總督部警察總局發給香港居民餘柳顏作為身份證明文件的住民證。

以上圖文選自《日本侵華圖志》第二十四卷《生態破壞與社會控制》, 高曉燕、王希亮編著,山東畫報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日本侵華圖志》共二十五卷,南京大學資深榮譽教授張憲文主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山東畫報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項目,併入選“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國家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 2014 年度入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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