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周立波涉毒持槍卻無罪,逆反轉讓人不懂美國法律了!

導讀

就在前兩天,周立波涉毒持槍案在美國結束第十次庭審。據最新消息,美國紐約州法院決定撤銷周立波涉嫌藏毒持槍案,該案將於6月4日最終宣判。

雖然這場風波跨越了一年多的時間,但結果卻是讓周立波本人心情非常愉悅,還跟現場的記者開起了玩笑。於是很多網友紛紛感嘆周立波找的律師太厲害,但在法律圈混的人想必都要紛紛感嘆美國法律太厲害。

周立波涉毒持槍卻無罪,逆反轉讓人不懂美國法律了!

(資料圖:周立波跟妻子)

風波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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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起周立波的這場喪,真要是從誇獎熱心美國民眾說起了。

那是2017年1月的一個晚上,在美國Bayville路上,一位熱心民眾報案,稱自己看見一輛往西行駛的黑色奔馳車涉嫌蛇行,而且司機還在行駛過程中打著電話。

美國交通刑警接到舉報,必然就第一時間行動了。因為在美國,交警堪比中國的特種部隊了。不僅執勤很強勢,而且由於每一位民眾都可以隨意攜帶槍支,神經也會時刻保持戰鬥狀態,所以行動力會異常強而快。

但是別說,當交警在萊亭頓攔截了周立波所在的黑色奔馳後,當真以為是要上演一場擦槍走火的戲碼呢,據說交警是在後座發現了槍套,然後才決定搜車,搜出了一把柯爾特野馬.380口徑手槍,以及兩袋快克古柯鹼。

雖然周立波被捕的時候沒有反抗,而是乖乖束手就擒,但怎麼看,都是準備吃牢飯的樣子。

畢竟,暫且不提槍支的問題,光是毒品這一項,就不管你是否為美國公民,都是不可享有的權利,更是無法推卸的責任了。

周立波涉毒持槍卻無罪,逆反轉讓人不懂美國法律了!

但是,總是有個但是。

周立波不僅在去年事件剛發生時,順利延期開庭,還在今年的第十次開庭上,得到了最期盼的結果:撤銷案件。

律師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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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這是因為周立波的律師在第十次開庭中主要對警察攔車提出質疑: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沒有明顯違法犯罪行為的話,警察沒有經過當事人允許或者拿到法院搜查令是不能搜查汽車的。

所以,警察不能提供周立波同意搜車的證據,即使從車裡搜出的槍支以及毒品也不能作為呈堂證供。因為警察搜車取證這一行為本身就不具合法性。”

再加上根據交警提供的信息,當時要攔截這輛轎車的原因,是有人舉報駕駛員在打電話。可電話記錄顯示,當時手機上沒有打電話的記錄。

那麼面對這一指證,就必須得請警方拿出充分的證據,否則警方的取證過程就會被判定為非法。

說到這,我們得科普一下,美國是一個對警察執法有著嚴格程序要求的國家,同時奉行無罪推定,因此犯罪事實存在的證明責任,以及證據取得合法性的證明責任都在警方。因此這對警方在執法過程中的要求非常高,不然即使取得了證據,也被認為是非法取得而不被法院採納。

所以,就在這一系列的質疑下,美國法院最終認可了周立波的律師的理由。

遵循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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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或許會讓很多法律人都想到,在美國史上有太多的案件,都是因為美國司法制度中這一必須遵循的程序正義原則,讓很多有罪之人都無罪釋放了。

就比如說當年轟動一時的辛普森殺妻案,就因為警察執法過程中的一個瑕疵,而導致證據無效,辛普森最終無罪。

當時人們就說:“辛普森殺害妻子的鮮血連上帝都看見了,但法律沒看見,所以辛普森無罪”。

可面對現如今這個時代,“看見”,才是最根本的問題所在。

我們都知道,大多數人,其實就關注於實體的正義,也就是所謂的只想看見自己想要看見的正義的結果,就是壞人被收拾。

可仔細想想,這一關注,其實並非絕對正義。

因為如果在這過程中,我們是動用了不可告人的手段呢?

比如說,我們所有人都知道周立波有毒品,甚至也猜得到他肯定吸毒了,所以為了將其繩之於法,警方採取殘暴不仁的方式,對其嚴刑逼供,最終讓其認罪。

那麼是否,因為這一次的成功,警方就會開始肆無忌憚的對任何人都採取這樣的暴力制約呢?那無罪的人,是否也能被屈打成招了呢?

所以,正義不僅僅只是個結果,也該是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

而程序正義,就是一種看得見的方式。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程序正義的要求,那麼以正義之名實施的罪惡,總是冠冕堂皇的而且又無所顧忌的。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英雄主義裡的反派,其實很多反派的世界觀都很正確,可就是沒有尊重普遍大眾的認可,肆無忌憚的追尋正義,才會被打敗。

畢竟很多時候,人們都不希望自己的命是握在一個有情緒的人的手裡。不然,沒有任何一個約束,警察是否也就可以肆無忌憚的濫用權力了呢?

所以,為了達到真正的公平和秩序,結果的正義並不重要,能夠昭告天下的程序正義,才是讓民眾真正安心的東西。

因為只有如此,人們才不會對公權力產生恐懼,而是希望可以藉助其力量幫助自己,達到真正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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