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下發通知對我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新標準自2020年3月1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類:
一類標準適用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欽州等市的市區以及東興市;
二類標準適用貴港、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崇左等市的市區;
三類標準適用各縣、自治縣以及併除東興市外的各縣級市。
由此,南寧的最低工資將由此前1680元上調至181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由原來的16元上調至17.5元!
此次調整適用於我區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對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將起到直接拉動作用,職工的失業保險金、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以及單位停工、停業等情況下職工的基本生活費都將隨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上漲。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
也就是說,你的工資在剔除上述各項後,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閱讀更多 二三裡資訊北海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