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爭分奪秒!廣東法院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連日來,廣東各級法院圍繞中央及省委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認真落實《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障復工復產,依法保障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在審判執行工作中推動“六穩”措施落到實處,全力保障直接關係疫情防控和重要民生的企業復工復產,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為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1小時解凍,醫療器械公司投入生產

近日,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法院為一起涉醫療器械公司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對該案優先辦理,迅速解凍該公司被查封財產,讓其全力投入防疫物資生產。

爭分奪秒!廣東法院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廣東某醫療器械公司拖欠員工工資被起訴,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法院凍結了該公司名下銀行賬戶,因該公司是一家專門研發、生產一次性醫用材料的企業,為響應政府號召,準備全面復工生產防疫物資,特此向法院申請解封賬戶。

法院獲知被執行人的特殊性後,暫緩對該公司採取強制措施,並迅速解除對該公司財產的凍結、查封。考慮到該案也是涉民生案件,執行法官趁熱打鐵,引導該公司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的義務,最後該公司將執行案款轉入法院賬戶。從申請解封到案件執結,前後不到一小時,江海法院在助力醫療公司安心復工復產的同時,也依法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達到雙贏效果。

發揮優勢,在社區防控中化解勞資糾紛

近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幹警在參與社區防控期間,發揮優勢,針對復工復產、員工返崗面臨等新問題,為社區提供及時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成功化解一起因疫情引發的勞資矛盾,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爭分奪秒!廣東法院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員工因春節回湖北過年,至今滯留在鄂,無法返深上班,公司已在2月10日復工,公司認為該員工未返崗屬曠工,不予發放工資,若長期無法到崗將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雙方由此引發爭執。防疫工作隊臨時黨支部獲悉後,高度重視,及時聯繫業務庭資深法官,法官參照人社部、廣東高院等發佈的相關意見,給出了專業建議。

根據建議,工作人員對雙方開展調解,鼓勵雙方相互理解,齊心協力,共克時艱。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意見,同意2月10日至2月14日抵扣員工的未休年休假,該期間工資正常發放,之後視員工為待崗狀態,待崗期間工資按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調解過程,工作人員發現該公司還存在其他類似糾紛,也幫其一攬子協調解決。

解凍賬戶,助力風電企業復工復產

近日,徐聞縣人民法院鄒秀宏、鄭培貴法官到湛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和湛江經濟開發區不動產登記局,在通過網上平臺解凍被告廣東某風電公司企業銀行基本賬戶後,風電公司即刻啟動了復工復產準備。

爭分奪秒!廣東法院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疫情發生前,風電公司與上海某建築公司簽訂了兩份建設工程合同,後因工程款結算髮生糾紛被訴至徐聞法院。根據建築公司保全申請,徐聞法院依法凍結了風電公司企業銀行基本賬戶資金共計870萬元。然而,隨著疫情發展,風電公司出現了資金流短缺,已連續兩月未發放員工工資,且無法購買必要的防疫物資,復工復產面臨極大困難。2月17日,風電公司向徐聞法院提出變更保全標的物的申請。

合議庭經充分討論認為,風電公司能否正常經營對當地企業順利復工復產影響重大,法院應從大局出發,依法保障企業合法權益。2月23日,合議庭組織雙方當事人在線調解,經雙方交換意見、表達訴求和調解意願,建築公司最終同意變更風電公司擔保物意見,並同意解除風電公司被查封的銀行基本賬戶。

快速退款,解決物流公司資金難題

疫情之下,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克服困難,依法優先保全、快速執行,僅兩天時間為一宗涉物流公司案件完成執行退款,解決企業復工經營的資金難題。

爭分奪秒!廣東法院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佛山某物流公司因財務人員操作失誤,將971.95元工資款的“.”輸為“0”,導致971095元匯入員工張某賬戶。因張某拒絕返還該筆款項,該公司遂向禪城法院申請訴前保全,立案庭迅速作出保全裁定,當日即凍結了張某銀行賬戶內的97萬餘元。

今年1月,該公司訴張某不當得利糾紛經江西彭澤法院調解結案,但張某未履行義務,禪城法院作為財產所在地法院依法受理了該公司的強制執行申請,該公司以日常經營和工資發放為由,請求法院快速扣劃、退款。在法院積極協調下,銀行在春節前最後一個工作日將涉案款項劃轉到法院專用賬戶,臨近春節,退款卻成了難題。

考慮到該物流公司是保障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物資流通的重點企業,禪城法院當即與銀行溝通協調,釋明案件特殊性,銀行派專人提前返崗對接該案手續,法院開通“綠色通道”,兩日內完成了退款,當事人為法院效率點贊。

網上“牽線”,兩小微企業當庭和解

近日,信宜市人民法院硃砂法庭通過在線調解成功化解一起合夥協議糾紛,當庭促兩小微企業達成調解協議,保障小微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爭分奪秒!廣東法院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原、被告合夥開餐飲店,後被告以15萬元收購原告全部股份,並約定2019年12月前付清收購款及利息,因被告逾期拖欠9萬餘元,原告多次與被告協商未果,一紙訴狀將被告告上法院。

承辦法官蔡標榮得知原、被告均在中山經營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經營陷入困境,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給雙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蔡標榮以網上開庭方式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促使雙方換位思考,互相理解、共克時艱,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了分期付款協議,由被告在2月25日前先支付部分款項給原告復產,以解原告燃眉之急,其餘款項在今年6月底前付清。該方案既減輕了原告的經濟壓力,又避免被告因缺乏資金無力復產。

當庭調解,次日解封賬戶幫企業復產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嶺山法庭通過網上開庭成功調解一宗貨款糾紛,原告當庭申請解除對被告銀行賬戶的查封,法庭於次日辦好解封手續,推動被告肖某所在公司早日恢復生產。

爭分奪秒!廣東法院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今年1月,東莞市某木業公司向法院狀告東莞市某有限公司及股東肖某,追討貨款35萬多元及律師費1萬多元,並申請法院查封對方財產。法院依法查封了對方公司的機器設備,並凍結了被告肖某的銀行賬戶。

在法官黃方圓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通過廣東訴訟服務網在線達成了調解協議,同意由被告方分期付款,原告當庭申請解除對被告肖某銀行賬戶的查封,待全部款項還清後,再申請解除對被告公司的機器設備查封。庭審次日,法庭為肖某銀行賬戶辦理解封,被告方在肖某銀行賬戶解封后三日內也支付了第一期款項。

平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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