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不容易

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不容易

有人说,他们才是真正的“司法民工”

赵女士在西部某基层法院工作12年,工资从最初的400元涨到现在的950元,除此之外,每年过生日她还能领到单位所发的200元慰问金,这是她在法院的全部收入,由于年龄偏大,迫于生计,她还是在法院长期干了下来。因工作极其负责,责任心甚至超过了很多正式干警,她连年被评为单位先进个人,当然,是聘用人员中的先进。

为何称他们是真正的“司法民工”,我们不妨看看聘用书记员都从事哪些工作,记庭审笔录、记谈话笔录、送达、订卷、扫描卷宗、宣判、校对文书、法律文书上网、报结案......,有的书记员甚至还起草简单案件的判决书,担任法庭驾驶员。

由于目前西部地区基层法院基本是“三审一书”配置模式,一个书记员要从事三名审判人员的审判辅助性工作,书记员拿着单位最低的薪水,却干着最苦最累的活,是名副其实的廉洁劳动力和现实版的“杨白劳”。年轻点的书记员勉强能维持基本生活,年龄大点的连买菜钱都不够。如果说法官拿着民工的工资的话,书记员顶多是拿着清洁工的工资。

然而,多年来,绝大部门地区的基层法院聘用人员工资并未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致使法院领导对于大幅提升聘用人员工资是有心无力,却要从正式在编干警的经费中抽取部分经费来支付聘用书记员工资,使法院原本就十分紧张的经费更加捉襟见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院书记员是一项对专业性、责任心和职业操守要求极高的职业,在法院大量聘用书记员,而工资薪水极低的现实情况下,有多少聘用书记员能够满腔热血地做好庭审记录、案卷装订等重要工作。而我们怎能避免,他们不会对工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即使出现差错,面对他们拿着连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的薪资,我们能忍心去责备他们吗?

有人说,他们是党政机关最大规模的“流动人口”。

法院就像是一所新兵训练学校,聘用书记员是来来走走,走走来来,只不过这所学校所训练出的书记员不是奔赴战场,而是移情别恋。一位年过50的老法官坦言,他从事法官职业将近30年,至少带过20名以上的书记员。每次法庭新来一名书记员,庭长都会喜出望外,开始像老师一样给书记员手把手教订卷、教记笔录、教报结案,书记员逐渐从门外汉变成熟练工,可每当书记员羽翼丰满,留给庭长的总是一纸高调的辞职信。

其实还想留,其实不想走,只是我要养家糊口!因为他们也是人,他们无法长期面对与正式人员巨大的心理落差,他们也要买房、也要结婚生子、也要孝敬老人,也要有每天的茶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大多数手里都攥着那张十年苦读换来的本科文凭。

拿着不到一千块前的工资,承担着3000块钱的工作量,谁都不是傻子!


有人说,他们是法庭站在法官背后的“二号首长”。

此言不虚,因为案多人少的压力,很多书记员都要起草判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成了法官之外的“隐形法官”。基层法院的聘用书记员大多是高校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所学专业五花八门,有学计算机的、有学英语的、有学历史的......,进法院之前,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书记员,在进了法院之后,竟然快速成为“专家”。笔者曾经亲眼见过,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聘用女书记员竟被法官安排去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这位书记员不屑的眼神至今历历在目。笔者更是听闻,一位学英语的聘用书记员一年居然要起草30几份判决书,真是艺高人胆大!

是的,书记员起草判决书的确不用承担责任,复制、粘贴、套模板,看起来太过简单。有人说,最终承担责任的还是办案法官,但请问,让书记员起草判决书这样的责任您担得起吗?何况,还是聘用书记员!我只想说,既然让书记员给您写判决,你愿意把你腰包里的工资分给聘用书记员吗?

聘用书记员工作成绩的好坏仅仅取决于其责任心,老实肯干的书记员自然会“当一天和尚敲好一天钟”,而不乏有个别混日子的书记员则会“当一天和尚,恨不得将钟敲坏”。归根到底,不给钱,谁给你干活。


请将此文转出,共同呼吁给聘用制书记员涨工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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