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導言:基於“魂歸天、魄入地”這種魂魄二元論所產生的招魂葬,在古代喪葬文化中獨樹一幟。正因對於魂與魄,需要採取有所分別的處理方式,所以歷朝歷代對於招魂葬的態度也是大相徑庭,而根本原因可能正在於對於墓葬基本功能的認知差異。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一)魂魄二元論

古人認為魂與魄是人體生命的基本構成,而兩者則有所分工:魂主精神,魄主形體。在正常、健康的生命形態中,魂與魄相合;而一旦人死則魂魄離散,且各自有歸途。

魂像是一團輕飄飄的雲氣,會向天上快速散逸;而魄因與肉體相關比較沉重,便以較慢的速度入地。

《禮記·郊特牲》:“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

因此,正因為人死之後魂魄會去往不同的地方,所以對於魂與魄的處理方式自然也應該區別對待。即所謂的“藏形於墓”和“安魂於廟”,<strong>《荀子集解·禮論》:“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

孔子的弟子宰我曾請教孔子,何為鬼神之道?其實這與荀子所說只辭並無二致,這種針對“魂與魄”不同的處理方式所引申出來的禮儀,則被孔子稱為“<strong>合鬼與神”,並將其抬升至禮教的極致地位。其中事鬼之禮

即在於墓葬之中,而事神之禮則在於祠廟之上。

《禮記·祭義》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

藏形於墓”即指妥善地保存屍體,不僅如此還需要裝飾地下空間,為其隨葬各類物品、器具,以象徵生前生活的延續;“安神於廟”則是指在地上為其建造一個專屬於逝者飄蕩靈魂所居的空間,以供生人祭祀憑弔。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山東金鄉朱鮪墓與祠堂示意圖

以山東金鄉朱鮪墓葬於祠堂的示意圖來看,我們便能理解古代墓葬的基本構成:它包括地上和地下兩個建築空間,可以看做是一個墓葬的外部與內部,但兩者之間卻並非是連續性的程序,而是“<strong>包含了一個空間和知覺的突然斷裂”。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兩個空間建築單位都具備這各自的“隔離屬性”,地上祠堂作為日常禮儀活動場所而經常為人所見,但地下墓葬在封閉之後,除非是盜墓活動或考古發掘才能再次重見天日,得以暴露。前者為生人,後者為逝者,兩者之間難以貫通,因此其代表的禮儀功能以及與人的關係狀態也各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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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畫像石

可以看到,<strong>墓葬的本質特徵,即在於“藏形”,也就是說將死者以及墓內的隨葬器物“藏於”人類視線之外。建於一世紀初的馮孺久墓中發現一則銘文,就直接將中室稱為死者的“藏閣”,而此墓的另一條銘文則同樣表達了“千歲不發”的願望。

《禮記·檀弓上》: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

(二)槨墓到室墓

正是基於以上對於墓葬功能的認知,從商周乃至西漢早期的墓葬形式,基本上以“豎穴土坑墓”為主。簡單說就是,一個大箱子一樣的木質結構,埋於豎穴的底部。而古人為了將逝者隱藏於視線之外,可謂極盡其能事,不僅以深埋、密封等方式表達“藏”的含義,還往往用多重棺槨以及衣物層層包裹屍體。而當墓穴關閉之時,便再無進入的可能。所以,此時的槨墓便是一個“葬畢即藏”自足的封閉單元<strong>,它只具備藏形的功能,卻沒有單獨用於祭祀安神的空間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從槨墓到室墓的轉變

室墓的出現堪稱墓葬史上最為重要的一次變革,不同於豎穴中封藏著箱式結構的槨墓,室墓室橫向修築而成的,類似於一座房子,所以一般在文獻中將其稱之為“橫穴墓”。除了形制上從“箱子”變成了“房子”之外,它最重要的一點在於,在墓室永久封閉之前,逝者的親屬是可以在墓內

舉行喪葬儀式的,哀悼者有時甚至會被邀請,進入墓內觀看壁畫(諸觀者皆解履乃得入)。這說明什麼?它暗示著地下世界不再完全與生人隔絕,也表明<strong>其內不僅具備埋葬空間,同時出現了專門的祭祀空間。而這,就是後世招魂葬的產生與流行的基礎條件。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槨墓與室墓的典型

(三)古代招魂葬

招魂葬的核心便在於“招魂”,而我們最為熟悉的招魂,可能是來自楚地的風俗,在《楚辭》即有《大招》和《招魂》兩篇,可能是為屈原或者楚懷王招魂所作。從內容上來看,是因為當時楚懷王客死秦國,招魂者告訴巫陽:“<strong>有人在下,我欲輔之。 魂魄離散,汝筮予之。”,而後巫陽便下招曰:“<strong>魂兮歸來!”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楚辭招魂篇

另外一種招魂儀式則不同於楚地風俗,中原地區從周代開始,在喪葬儀式中便有這樣一個類似環節,名叫“復禮”。其目的主要是為了“招魂復魄”,具體做法是由復者拿著死者生前的衣服站到東面屋翼上,面向北方長聲呼喚死者的名字,三呼之後,將附於死者靈魂的衣服從前面扔下,另一人則用衣箱接住,拿到寢室蓋在死者遺體之上,復者從西面屋翼下來,復禮則宣告結束。

《儀禮.士喪禮》:復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於衣,左向之,扱領於帶,升自前東榮,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復。三。降衣於前。鄭玄注:復者,有司招魂復魄也。

在復禮中最為關鍵的便是死者生前之衣,將靈魂招回並附於衣物之上,然後將衣服覆蓋在遺體上,從而實現所謂的“魂魄合一”,即“魂識己衣,尋衣歸魄”,這是喚起生命的最後一次嘗試

,當復禮結束,則意味著死者再無復活之可能,而後便進入正常的喪葬儀式。馬王堆T形帛畫,名為“非衣”,有觀點稱或正為招魂之衣。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馬王堆非衣招魂

實際上,招魂葬的興起在更多情況下是與非正常死亡、遺體不可得相關的,比如戰亂、比如客死等等。正因為墓葬之內“無形可藏”,所以一些能夠依附靈魂的死者生前之物,便常常成為招魂之具。常見的有用衣物招魂,以建“衣冠冢”;也有如《國殤》中戰死之亡魂,以生前弓箭進行招魂之葬。

  • 東晉的招魂葬之爭

西晉末年,“永嘉之亂”、天災以及疫病的流行,造成生靈塗炭、白骨蔽野的人間慘相。其時不得親人屍骨者眾多,因此招魂之葬便蔚然成風。“<strong>時有......失亡屍喪,皆招魂而葬。”,不僅平民採用,甚至很多有名望的士大夫階層以及上層統治者也紛紛“欲行招魂葬”。

其中,東海王司馬越戰死之後,被石勒燒骨焚柩,因此渡江之後裴妃要求為屍骨無存的司馬越舉行招魂之葬,這一舉動便成為了東晉招魂葬之爭的導火索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東晉

面對這一現實情況,東晉朝廷便集結文人儒士和禮學名家對招魂之葬進行討論,於是朝堂之上便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

贊同者的觀點是,招魂入墓可以藏魂,而且有利於世間孝子發其哀思,比如周生認為:“<strong>魂堂几筵,設於窆寢,豈唯斂屍,亦以寧神也。”

反對者的觀點是,人死之後,魂魄相離,魂應安於廟,而不應藏於墓。王裳就說:<strong>“形神本相依,無形可依,則當唯存於廟耳”

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兩派之爭在於對於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即墓是否可以即藏魄,又安魂?

而此時的統治者晉元帝既然推行以儒治國的方針,便斷不能違背儒家之禮,所以這種“空棺槨而安魂”的招魂之葬,便從官方角度被徹底拋棄,是為

禁招魂葬詔:

夫冢以藏形,廟以安神。今世招魂葬,是埋神也。其禁之。

  • 唐代招魂葬的合理化

到了唐代,招魂葬一度則十分盛行,唐代詩人張籍曾做《徵婦怨》詩:“<strong>萬里無人收白骨,家家城下招魂葬。”在《唐律疏議》中記載了這樣幾則條目:

1.焚燒被招魂葬者的棺槨,將被流放兩年

2.盜掘被招魂葬這的墳墓,將處役流之刑

這足以說明兩點問題,即在唐代民間招魂葬不僅非常流行,而且這種招魂葬形式也被寫進律令獲得了官方的認可。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

至於統治者上層,也經常為皇室成員舉行招魂之葬,比如唐中宗和思趙皇后被武則天幽死,遺骨不可得,“於是追諡後為和思,莫知瘞所,行招魂祔葬之禮”。關於細節這裡沒有詳述,但與普通葬制最大的不同之處可能在於,以生前所用、所好之物來代替遺體進行安葬。

魂歸天、魄入地:墓葬功能的認知差異,關乎招魂葬的贊同與禁止?

唐中宗李顯定陵

從以上事例來看,唐代的招魂葬在與儒家喪葬禮儀的調適過程中,作為一種舒洩哀情的儀式已經被普遍接受與認可,人死之後魂魄是否分離形神能否相依藏魂於墓還是安魂於廟墓內有無屍體,種種問題似乎已經變得不甚重要。

人們在意的是招魂之葬所具備的能夠<strong>緬懷逝者、安慰生者,使“<strong>孝子竭心盡哀”的獨特功能。

結語:圍繞招魂之葬所產生的贊同與反對,說到底與墓葬功能“藏形還是安神”的認知產生差異有關,東晉朝堂之爭正在於此;而唐代社會對於招魂葬所展現的極大包容性,則超脫於神形之爭,體現了對於逝者的終極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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