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訴訟當事人身在“疫區” 法官“在線”主持庭審

訴訟當事人身在“疫區” 法官“在線”主持庭審

“原告,能聽清我說的話嗎?”

“被告,你的信號一切正常嗎?”

“好,現在我宣佈本次庭審正式開始!”

2月25日下午15時,一場特殊的庭審在福建省寧化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內有序進行。端坐在法庭內的是該案審判員和書記員,而原告、被告通過“雲上法庭”庭審平臺參加在線庭審。法官、當事人分處三地連線開庭,實現了真正的隔空審案。

2018年5月15日,謝某在深圳工作期間,劉某向其借款20000元用於開店,並向謝某出具借條一張,約定2018年9月15日歸還。當日,謝某通過微信轉賬20000元給劉某。後,劉某未按約還款,經謝某多次催討,僅於2018年10月6日歸還600元、2018年12月3日歸還300元、2019年1月6日歸還270元。此後,劉某再未還款,謝某多次催討未果,訴至法院。

庭審前,法官瞭解到,劉某是湖北省襄陽市人,春節期間,劉某返回湖北老家過年,由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然來襲,身處湖北的被告無法到寧化參加訴訟,心裡是著急卻又無可奈何。

原定開庭日期到來前夕,承辦法官徐鳳清為確保各方人員安全、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益,在綜合考慮案情並取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決定以線上方式進行開庭審理。

庭前,承辦法官聯繫技術人員多次進行設備調試和網絡測試,並向不熟悉操作的當事人講解線上庭審系統的使用方法。庭審中,法庭事實調查、法庭辯論、發表最後陳述意見等環節,在線上有條不紊地進行。整個過程聲音清晰,畫面流暢,程序規範。隨著雙方藉助電子簽名技術完成對庭審筆錄的確認,僅用時30分鐘即完成了庭審全部環節。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劉某尚欠謝某借款本金18830元及利息1670元,此款定於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9月5日分期付清。

法官告訴記者,線上開庭為當事人省去了路途奔波的時間,又降低了外出的風險,保障了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當事人對於線上開庭是非常理解和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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