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鲤城公安出台八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鲤城公安出台八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鲤城公安出台八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促进鲤城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鲤城公安分局立足公安职能实际,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护航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

鲤城公安分局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

一、推行流动人员居住、管理业务“微信办”

通过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扫描房屋或单位所在门牌二维码进入“智慧房屋”模块,出租房屋房东(或管理人)和用工单位可以进行出租房屋或单位自主备案、居住人或单位用工人员管理,向公安机关申报承租人员和单位用工人员信息;流动人员可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首次申领以及居住证签注、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住证变更地址等业务。

二、推行居民户口业务“网上办”

通过“福建治安便民”网,可申请户口业务,待审核通过后再到派出所窗口提交材料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且距离上一次办证不超过2年的,可网上申领。

三、实行非紧急业务“延期办”

居住证签注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自动延期签注时间至疫情等级防控工作结束后30日;疫情期间居住登记已核实注销、在疫情结束后30日内返回的,视为连续居住。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有效期截止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户口迁移不受时效限制,可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对前期已申请办理事项、到期换证、定期审验等业务,必须本人到现场办理的,延期办理。

四、开通绿色通道“预约办”

实行优先受理审核企业创业、就业人员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的落户迁移。各派出所实行预约服务,公布预约电话,根据申请人需求,及时安排办理时间,错开高峰,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

五、推行从业人员上岗证“线上办”

疫情期间采取不聚集培训,利用网络、微信、视频等线上培训考核的方式,发放特种行业场所从业人员上岗证,确保复工人员一趟都不用跑,就能取得上岗资格。

六、打击涉疫涉企违法犯罪“及时办”

启动涉企舆情24小时巡查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复工复产企业舆情动态。严厉打击阻扰企业返工复工、扰乱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合法经济利益。

七、落实维稳保障“马上办”

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周边巡逻防控和治安防范,加强因房屋租赁、进出小区、排挤外来人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因疫情引发的冲突,快速出警、稳妥处置、跟踪关注,严防矛盾升级激化。对企业通过12345反应的信访件,加快办理速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环境。

八、指导安全防范“上门办”

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辖区派出所安排专人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开展防骗宣传、加强预警、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督促企业内部安保人员对进出企业的车辆、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企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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