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张掖市检察机关公安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张掖市检察机关公安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做实行政检察”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会同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通知》,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市院柳小惠检察长密切关注,分管副检察长积极指导,第五检察部具体抓好落实,保证专项活动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同公安机关协调沟通,认真审查案件,深入开展监督,跟踪督促整改,办理了一批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整改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许多问题,规范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活动,有力拓展了行政检察办案规模和质效,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2019年8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来,至2019年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调阅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案卷2600余件,摸排发现违法执法、执法不规范及不正确履职等线索61件,提出检察建议40件,占2019年全部检察建议的27.6%。在前期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重点对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审查监督。40份检察建议书主要对120余件存在违法执法、执法不规范、未正确履职等问题的行政执法案件,以及一些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同时,对发现的许多行政执法案件中存在的轻微问题,检察干警在办案沟通中提出了口头改进建议。


张掖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显现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职责,促进公安机关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树立公安机关良好执法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有效落实。


按照《关于开展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通知》,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为期10个月,分动员部署、调查监督、回顾总结三个阶段有序开展。张掖市院对2019年专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并对2020年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专项监督活动正在进一步深化开展中。


文字:第五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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