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2020年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计划清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关于提请决定免去夏德芳职务的议案及说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关于提请决定任免胡长春、杨志红职务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决定免去胡长春、黄登职务的议案及说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关于提请任免郭文、姜明文职务的议案及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提请任免陈黎明等职务的议案及说明。会议审议并票决通过了以上人事事项。
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0年2月25日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夏德芳的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2月25日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志红为怀化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长春的怀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怀化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黄登的怀化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2月25日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黎明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曾凡田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朱湘辉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龚健的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2月25日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文为怀化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姜明文的怀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怀化市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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