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宁阳县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的通告

为落实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卡的通告》和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电子健康通行卡应办尽办的通告》有关要求,保障复工复学人员顺利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复工复学电子健康通行卡办理渠道:(1)“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办理。在微信公众号中查找并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公众号,在“防疫专区”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根据提示使用相关功能。(2)“爱山东APP”办理。在手机软件市场查找并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在“首页-热点应用”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根据提示使用相关功能。

2.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的复工复学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对隐报瞒报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申请办理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的,要应办尽办、快速办理。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督促指导各社区(村)做好电子健康通行卡办理相关工作。

4.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对出示“绿色”电子健康通行卡的复工复学人员一律放行,不得阻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