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青神個體工商戶和服務業小微企業 恢復經營活動你需要知道這些

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個體工商戶和服務業小微企業

有序恢復經營活動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全縣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有序恢復經營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據省市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全縣範圍內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場所,歌舞娛樂、遊戲遊藝、網吧、影(劇)院、洗浴足療理療、茶樓(含壩壩茶)等休閒娛樂場所,A級景區、農家樂、夜宵(含燒烤店)等人員聚集場所暫不開放。所有文化、旅遊、體育、健身、美容、培訓機構等聚集性活動暫不開展(暫停經營的行業,恢復經營時間另行通知)。除上述行業以外的服務業經營單位,自2020年2月24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自主有序恢復經營活動。

二、個體工商戶經營業主和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是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人,必須做好防控物資的儲備,並填寫“兩書一單”,其中,疫情防控承諾書、門前“三包”責任書(自行下載)張貼在店堂顯著位置,防控情況自查清單由業主留存備查。凡未達本通知規定條件和經營條件的一律不得恢復經營活動;造成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外地從業人員(指2月20日以後新返青的眉山市外人員)須持有健康申報證明並主動到社區報告登記後方可上崗,原則上優先安排本地員工上崗。

四、所有從業人員、顧客必須佩戴口罩。經營場所開門開窗,必須保持空氣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調。經營場所須配備測溫設備,做好從業人員體溫檢測並建好登記臺賬,對發現體溫異常的,必須立即向所在鄉鎮(街道)報告並戴好口罩送縣級醫療機構就診。營業場所須設立廢棄口罩專用收集箱,引導顧客定點投放。經營場所須定時開展消殺,每天不少於兩次,並做好消殺工作臺賬。

五、倡導使用即買即走、預約服務、配送服務等經營方式。經營場所內,人員間距原則上間隔1米以上,不得形成人員聚集。消費者直接接觸的共用服務工具、設施設備,必須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

六、餐飲行業嚴禁堂食、桌餐,鼓勵開展外賣配送業務和打包帶走,外賣配送推行食安封籤和食品安全明白卡,倡導無接觸配送。洗車、理髮等行業,倡導採用預約服務,避免人員排隊、聚集。倡導使用手機支付,減少現金交易。

七、各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加強監督管理,指導各經營主體履行好防疫主體責任,完善防疫措施。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縣綜合執法局配合,對中心城區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開展巡查,督促經營主體“兩書”張貼到位。對已恢復經營活動但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理。主城區外按屬地原則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實行監管巡查。

八、經營業主要嚴格落實門前“三包”,嚴禁佔道經營。


青神縣市場監管局 青神縣商務局

青神縣綜合執法局 青神縣衛健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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