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宣判 大快人心


“隔空”宣判 大快人心

2月21日,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隔空”开庭审理了辽阳地区首例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韩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案件回放,2月7日9时30分,在辽阳市白塔区新兴街中心路交通岗路口,被告人韩某持刀破坏小区防疫工作警戒线,社区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劝阻,韩某不听劝阻并辱骂社区工作人员,附近居民李某见状上前对韩某进行劝阻,韩某持刀恐吓追逐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李某,造成围观群众恐慌后离开现场。案发后,白塔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被告人韩某抓获归案,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2月10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因韩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持凶器追逐、恐吓、辱骂社区工作人员,破坏防疫工作秩序,情节恶劣,造成周围群众恐慌的严重后果,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对韩某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辽阳男子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被依法逮捕!

2月18日,白塔区法院受理了此案。2月21日,白塔区法院运用“云端庭审”方式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持凶器追逐、恐吓、辱骂他人,破坏防疫工作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韩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至此,辽阳地区首例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案件已宣判完毕,犯人韩某将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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