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示明细,家长可拒交并举报

根据要求,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还须在招生简章、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和学生宿舍、食堂、缴费处等学生集中的地方公示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

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已交费的应退还给学生。家长如遭遇乱收费等情况,可随时拨打举报电话——价格举报热线:12358;市教育局:2266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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