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产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产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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