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廣陽區檢察院首次運用遠程庭審方式支持公訴

新冠肺炎防控期間,為防止當事人超期羈押,廣陽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積極梳理春節前向廣陽區法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認罪認罰輕刑案件的羈押期限,多次與廣陽區法院溝通協調,確定遠程庭審相關事宜。2月21日下午,該院利用遠程庭審系統對被告人曹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訴。



廊坊市廣陽區檢察院首次運用遠程庭審方式支持公訴


庭審中,檢察官通過遠程庭審系統宣讀起訴書,就指控的犯罪事實與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曹某某實時視頻對話。法庭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後果,審查了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庭審全過程畫質清晰,示證規範,步驟有序,公訴人、辯護人相繼發表意見,被告人曹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法官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宣判。

廊坊市廣陽區檢察院首次運用遠程庭審方式支持公訴


正值疫情防控阻擊戰關鍵時期,廣陽區檢察院積極發揮檢察職能,通過遠程庭審支持公訴,減少人員流動,避免人群聚集感染,降低疫情擴散風險,既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確保了各項檢察業務在防控期間高效、有序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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