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疫情防控違法違紀情況實行有獎舉報 已有7位舉報人獲獎勵

為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加大對疫情防控期間違法違紀行為的打擊力度,綏化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布公告,對疫情防控違法違紀情況實行有獎舉報。自公告發布以來,全市各級公安110報警服務檯共接涉疫情類舉報70起,經處警單位核查,舉報屬實的32起。其中,舉報聚眾賭博10起,舉報聚會4起,舉報其它類18起。110報警服務檯在接到舉報電話後,第一時間指派出警單位到達現場進行處置。對行為輕微的,與社區工作人員一同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立即整改;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依法予以處罰。

2月11日18時30分許,綏化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檯接到電話舉報稱:北林區張維鎮趙某河家麻將館有人賭博。接到舉報後,值班長立即指令張維派出所出警查處。到達現場後,派出所將參與賭博的8人及麻將館經營者1人帶回派出所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對上述9人予以行政處罰。

據悉,按照《綏化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綏化市疫情防控違法違紀情況有獎舉報的公告》(綏指公11號)有關規定,目前,經核准應給予舉報人獎勵的7起。其中,有2位舉報人已領取獎金,另有3位舉報人表示獎金捐獻給基層派出所買口罩,還有2位舉報人表示疫情過後領取。

警方提醒:公安機關機關將嚴格執行該公告,群眾舉報的內容一經查實,將對違法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舉報人兌現獎勵承諾。希望廣大群眾以自身安全、社會責任為己任,發現公告中舉報範圍內的情況及時撥打“110”報警,相信在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們必定打贏此次疫情防控阻擊戰。


附:

綏化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綏化市疫情防控

違法違紀情況有獎舉報的公告

目前,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為進一步落實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發揮群防群控作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將疫情防控違法違紀情況有獎舉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舉報獎勵範圍

(一)凡2020年1月11日後從武漢等疫情重點區域進入或返綏人員、未按要求實施居家隔離或集中醫學隔離觀察措施的,其本人及親屬未主動到派出所報告或撥打110的,未到所在街道辦、鄉(鎮)、社區登記並刻意隱瞞相關信息的(已經登記、報告的除外)。

(二)近期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人員,未主動到所在街道辦、鄉(鎮)、社區登記併到指定醫院進行就診的。

(三)私自接納、容納武漢等疫情重點區域人員居住,刻意隱瞞不報的。

(四)違反取消聚集性活動有關規定,擅自舉辦酒席、聚餐、聚會、娛樂、賭博等聚集活動的。

(五)餐飲、洗浴、休閒娛樂場所私自營業或人員聚集的。

(六)居民小區、村屯、單位,特別是發生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小區未實行封閉式管理的。

(七)小型學校或幼兒園、小醫院、小旅館、小生產加工企業等“九小場所”違反禁令,私自經營的。

(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虛作假,未盡職盡責,造成重大隱患或重大風險行為的。

(九)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二、舉報方式

(一)電話舉報。舉報人應如實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況,以及被舉報對象姓名(名稱)、現居住地址等詳細情況。

(二)舉報電話:110。

三、舉報獎勵辦法

(一)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接到舉報電話,應詢問清楚,如實記錄,迅速組織查證。

(二)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每條線索給予人民幣500 元獎勵;具有重大影響的關鍵信息,獎勵人民幣2000元。

(三)獎勵資金由各縣(市、區)財政列支,由各縣(市、區)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社會防控組負責兌現。同一情形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

(四)對舉報人信息要嚴格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公開舉報人相關個人信息。對惡意舉報、誣陷他人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綏化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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