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內鬼”被公訴:曾私自留存相關資料,2003年就開始斂財

廣東“內鬼”被公訴:曾私自留存相關資料,2003年就開始斂財

北京青年報記者2月20日從最高檢獲悉,日前,廣東省廣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柯珠軍(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柯珠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柯珠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柯珠軍利用擔任廣州市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秘書長,廣州市南沙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廣州市紀委常委、秘書長,廣州市紀委副書記兼預防腐敗局、監察局局長,廣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方指控顯示,柯珠軍斂財始於2003年。

柯珠軍,男,1965年2月出生,漢族,廣東雷州人,大學學歷,法學博士,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他曾在紀委系統工作多年。

1996年12月,31歲的柯珠軍曾在廣州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接待處工作,從那時起至2002年5月,他在駐京辦工作了6年,後任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當年10月,他擔任指揮部臨時紀委副書記。

2006年9月,柯珠軍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3年後(2009年12月)任廣州市紀委常委、秘書長,2013年12月任廣州市紀委副書記,2014年2月履新廣州市監察局(廣州市預防腐敗局)局長。

2017年1月,柯珠軍履新廣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至今逾2年。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柯珠軍在擔任廣州市紀委副書記期間,還曾登上《新聞聯播》。

“今天我代表紀委對你進行一次提醒談話。” 2016年5月26日,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報道了《廣東:紀律挺在前 讓約談函詢成常態》,畫面中,時任廣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柯珠軍對廣州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說。

報道稱,廣東各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逐步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機制,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值得一提的是,柯珠軍在廣州市紀委工作期間,萬慶良曾先後擔任廣州市市長、廣州市委書記,2014年6月,時任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的萬慶良被查。

2016年9月,萬慶良斂財1.11251086億元,被判無期。

2019年12月,柯珠軍被雙開。通報稱,柯珠軍政治上蛻變,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私自留存涉及紀律審查方面的資料;紀法意識淡漠,毫無敬畏之心,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私的工具,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錢款、車輛,大肆進行權錢交易,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北青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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