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2月2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明亮主持会议。


  会议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全市重点工作攻坚落实的意见。孙明亮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了人事任免名单;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国受市长田庆盈委托,提请了人事任免名单;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向阳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了有关情况;市检察院陶卫东同志提请了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代表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方面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立足人大职能特点和各自行业优势,在疫情防控中展现人大作为。坚持依法防控,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及市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坚持统筹兼顾,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助力做好社会稳定、企业复工复产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切实把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秀凤、顾建华、张新强、范福生,秘书长杨建华和委员共47人出席了会议。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通讯员刘华 编辑 杨柳青 审核 李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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