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略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领略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这部近代哲学史上最可贵的著作具有几何学的形式,作者用欧几里得的方法阐述了自己的思想,但是正是因为这样,也使它显得晦涩难懂,每一行都需要加上犹太法典式的注释才能读懂。


经院哲学家们也曾用这种方法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但远没有这么简洁,而且,他们预先得出的结论也使他们的作品更好理解。


笛卡儿说过,哲学必须用数学方法来表述,否则就会不准确,但他自己却从未这样去做,而斯宾诺莎接受了这个建议。对于思维比较散漫的我们来说,这部著作凝练得让人望而生畏。


为了自我安慰,我们喜欢把这种哲学几何学贬斥为一种人造的棋局,或者说它是斯宾诺莎发明的用以消遣的一种单人逻辑象棋。我们不愿意让思想受到秩序的约束,而宁愿让想像任意驰骋,宁愿用梦想编织出没有固定形态的哲学。


但是,斯宾诺莎只想实现自己的理想——用统一和秩序来取代这个世界令人难以忍受的混乱。他有着北欧人对真理的渴望,却没有南欧人对美的痴迷。


对今天的学生来说,斯宾诺莎的哲学术语也许不好理解。斯宾诺莎是用拉丁文写作的,在那个时代,他不得不用中世纪经院哲学的术语来表达他具有现代本质的思想,因为这是那个时代惟一的哲学语言。


所以,他的术语与当代的术语有些区别,他把今天的“现实”或“本质”写成“实体”。把“完全”称作“完满”,把“目标”称作“理想”,把“主观地”写成“客观地”,而他所谓的“形式地”就是我们的“客观地”,但是,这些障碍只能令弱者害怕,却会使强者更加努力向前。


总之,斯宾诺莎的著作不是用于阅读而是用于研究的。我们必须看到,短短的两百页记下了他毕生的思想成果,其中没有任何冗余的内容。读《伦理学》不能一味求快,一次读完,而要分多次读,每次只读一小部分。读完之后,不要以为你已经懂了,要知道这才刚入门。


接着还需要读一些评论,如波洛克的《斯宾诺莎》和马蒂诺的《斯宾诺莎研究》。然后再读一遍《伦理学》,这时你会觉得它是一部全新的著作。当第二遍读完之后,你就会成为一个终生热爱哲学的人。


领略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1.自然和上帝


《伦理学》第一页就把我们卷进了一个形而上学的漩涡。过于现实的现代人,一见到形而上学就不耐烦,但是,形而上学的目的只是尝试着理解事物的终极意义,从表象中寻找实体的本质——或者如斯宾诺莎所说:


寻找本质的实体,从而将所有的真理统一起来,达到“最高的概括”。虽然科学往往骄傲地蔑视形而上学,但它自身的每一个思想中都含有形而上学,并且是斯宾诺莎式的形而上学。


在斯宾诺莎的体系中,有三个极为重要的术语:“实体”、“属性”、“样式”。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先将“属性”放在一边。


“样式”,指的是任何单个的事物或事件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它短暂地存在于现实之中。比如说你的身体、思想、团体、种族、星球等等,都是样式,是永恒现实的形式。


那么,这个藏在样式之后的永恒的现实是什么呢?斯宾诺莎称它为“实体”,字面上理解,也就是真实地存在于各种样式之的本体。为了这个术语的真实含义,人们用了二百多年的时间,写了大量的著作进行争论。


因此,如果我们在这有限的篇幅中无法澄清这个问题也不必沮丧。首先,我们不要错误地以为实体就是构成物体的实际材料,比如认为木头是构成椅子的实体。当我们说“他这番话的实质”时,就接近斯宾诺莎的意思了。


斯宾诺莎从经院哲学家那里借用了这个词,它原本是从希腊文“ousia”一词翻译过来的。在希腊文中它指的是内部的存在或本质。因此实体就是永恒不变的存在,其他一切只不过是它的形式。


斯宾诺莎在这里把世界分为实体和样式,而在《知性改进论》中,则把世界分为由规律和固定关系构成的永恒秩序和由不断生灭的事物组成的瞬间秩序。比较一下这两种区分,我们就能得出一个结论:


这里的实体就是永恒秩序。我们暂且将永恒秩序当作实体的一个要素,这样,永恒的秩序也可看成是存在的结构,它是一切事物或事件的基础,并构成了世界的本质。


但是,他又把实体等同于自然或者上帝。这里说的自然,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主动的,充满活力的过程,斯宾诺莎称之为“生生不息的自然”;另一种是构成自然的材料,如树木、风雨、山川、田野等种种外在形式。


斯宾诺莎所说的实体与自然或上帝等同,指的是前者,也就是创造性的自然,而不是被动的物质的自然。


实体其实是形式而非内容。斯宾诺莎书信中的一段文字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问题:


我关于上帝和自然的观点,与后期基督徒们所持的观点完全不同。因为我认为上帝是一切事物内在的,而非外部的原因。我认为,一切都在上帝之中存在和运动。我的观点和使徒保罗是相同的,也许还和每一位先哲相同,虽然在阐述方式上不尽一致。


我甚至敢说,古代希伯来人就持有我这种观点,如果我们从某些传说中仔细推理一番,就能看到这一点。但是,传统已经被歪曲了。有些人认为,我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上帝与自然的统一,但他们所指的自然是有形的物质,这就完全错了,我的本意绝不是这样的。


他还在《神学政治论》中写道:“我所说的上帝的帮助,指的是永恒不变的自然秩序。”自然的普遍规律就是上帝的绝对律法。“从上帝无限的本质看,一切事物都遵从同样的必然性,正如在三角形的永恒本质中,三内角之和永远等于两个直角之和。”


就像正圆形的规律适用于所有的正圆形,上帝也适用于整个世界。样式和事物的具体世界之于上帝,如同桥之于它的设计、结构和它的数学和力学规律。这些都是桥的基础,是它的基本条件和实体。同样,世界也有自身的结构和规律,那就是上帝之手。


上帝的意志就是自然规律。所以,一切事件都是永恒规律的机械运动,而不是天上某个专制君主心血来潮的举动。笛卡儿曾经在物质和人体中发现了这种机械运动,斯宾诺莎则在上帝和精神中发现了它。这个世界并不根据任何人的意志运转。


因为我们是人,我们就以为一切事物都因人而生。但这只是一种以人类为中心的妄想,就像我们的许多不切实际的思想一样。哲学中之所以有那么多的谬误,其根源就在于我们将自身的目的、标准和好恶强加在了客观世界上。因此,我们就有了“恶的问题”。我们总是竭力在人生的苦难与上帝的善之间进行调和,却忘记了约伯得到的教训:


上帝根本不关心人间小小的善恶。“善”与“恶”只与人类有关,同时还因个人好恶的不同而不同。但是,个人相对宇宙来说渺小如尘埃,他的善恶观对宇宙毫无影响,甚至整个人类历史在浩瀚的宇宙中也是转瞬即逝。


因此,自然中一切在我们看来荒谬或邪恶的事物,都只是我们片面地看待事物所致。总的来说,我们对自然的秩序和统一性毫不了解,却总想让一切事物都按照我们自己的理论运行。其实,我们的理智判定为恶的事物,从大自然规律的角度看并不是恶,那只是我们以人性的规律进行判断的结果。


“善”与“恶”本身并无积极的意义。因为同一事物在同一时间里,既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恶的,还可以是不善不恶的,比如说音乐对郁闷的人是善,对送葬的人是恶,而对于死人,就无所谓善恶了。


善和恶都是永恒的现实不认同的偏见。“当然,世界应该体现出无穷事物的丰富本质,而不是仅仅显示人类独特的理想”。和善恶一样,美丑也是人的主观判断,字宙是根本不予承认的。“我要提醒你们,我并不认为美与丑、整齐与混乱是自然的属性。只有和我们的想像联系起来,事物才有了美与丑、整齐与混乱”。


“比如通过视觉器官感觉到的客体运动,如果有利于健康,我们就认为是美的,反之,我们就会认为是丑的”。在这几段论述中,斯宾诺莎超出了柏拉图。柏拉图认为,他的审美判断必须是宇宙法则和上帝的绝对意志。


上帝是人吗?假如按人们对该词通常的理解,答案就是否定的。斯宾诺莎注意到,“在大众的信仰中都把上帝描述成男性而非女性”,他还大胆地批驳了这一观点,认为它只不过反映了人世间妇女依附于男子的状况。有人曾经写信反对斯宾诺莎将神非人格化,斯宾诺莎则引用古希腊怀疑论者色诺芬尼的观点回答说:


你说如果我不承认上帝能看、能听、能观察、能思维等等,你就不知道我的上帝是何物。可见你不相信除了拥有上述属性的上帝之外,还有一个更加完美的上帝。我对此并不感到奇怪,因为我相信如果三角形会说话,同样会说上帝是一个三角形;而圆圈则会说神性是一个出色的圆。这就是说,每一种事物都会把自己的属性加在上帝身上。


最后需要说明,“理性和意志都不是上帝的本质”,而人们通常将这些人类的特性说成神的特性。假如上帝真的有意志,那么,这种意志就是所有原因和所有规律的总和,而上帝的智慧则是一切精神的总和。


斯宾诺莎认为:“上帝的精神是遍布宇宙的、使世界充满活力的一切心理过程与意识。”生命或精神是我们所知道的事物的一个方面,而物质的广延或形体是事物的另一个方面,正是通过这两个方面,我们才能认识到实体或上帝的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讲,上帝这个潜伏在大千世界背后的普遍进程和无始无终的现实既有思想又有形体。上帝既不是脱离了物质的精神,也不是脱离了精神的物质。只有构成世界双重历史的精神进程和分子进程,以及它们的种种原因和规律才是上帝。


领略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2.物质与精神


但是,精神为何物?物质又是什么?精神是否像一些缺乏想像力的人以为的那样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是否像一些想像力过剩的人以为的那样是观念的产物?精神进程是大脑活动的原因还是结果?抑或精神和物质并无联系,只是很偶然地结合在一起?


斯宾诺莎的回答是:精神不是物质,物质也不是精神;大脑活动不是思维的原因和结果,也不是彼此独立、平行过程。因为它们并不是两种过程,也不是两种实体,它们是同一个过程,从内部看是思维,从外部看则是运动:


它们是同一个实体,从内部看是精神,从外部看是物质,但是在现实中,它们总是形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精神和物质并不相互作用,因为两者是同一的。“身体不能决定精神的思维:精神也不能决定身体的运动或状态”,道理很简单:“因为两者是一回事。”


整个世界就是这种两重性的统一。“物质”的过程只是实际过程的一个方面,它还包括一个内部的过程。内部及“精神的”过程在每个阶段都与外部及“物质的”过程相呼应。“观念的秩序和关系就是事物的秩序和关系”。“思维的实体和广延的实体同一,只不过人们有时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它,有时又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


如果从广义上把“心灵”看成是神经系统。那么,“身体”的每一个变化也伴有“心灵”的一个变化。身体上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能被感觉到。只是有的感觉被意识到了,有些没有被意识到。


人所感受到的情感,只是整体的一部分,而发生在循环、呼吸和消化等系统中的变化,才是整体的基础。同样,一种观念也只是复杂的有机过程的一部分,这一过程当然包括了身体的所有变化。


斯宾诺莎在努力消除肉体与精神之间的区别之后,又进一步把理智与意志的区别归结为一个程度问题,人的头脑并没有“官能”之分,理智和意志也并非相互独立的两种实体,想像和记忆更是无法分离。大脑不是一个处理观念的装置,而是处于变化和联系中的观念本身。


“理智”和“意志”都仅仅是抽象概念,“理智、意志与某个具体观念的关系,就像石头的硬度与一块石头的关系一样”。总之,意志与理智同一,因为一个愿望就是一个观念,由于丰富的联想,这个观念长时间停留在意识中,并最终转化为行动。


每一个观念都会转变为行动,除非转化的过程被另一观念阻断。观念是统一的有机过程的第一阶段,外在行动则是这一过程的完成。


决定观念在意识中停留多久的那种冲动的力量往往被称为意志,其实称它为愿望更贴切,它是“人类真正的本质”。愿望是我们能意识到的欲求或本能,但是,各种本能并不总是通过有意识的愿望发挥作用的。


本能背后是各种不明确的自我保存力,斯宾诺莎在人类和其他生物的活动中发现了这种力,正如后来的叔本华和尼采看到生命意志和权力意志无所不在一样。


“任何事物,只要它还主宰着自身,就会极力延续自己的存在,而这种努力就是该事物实际的本质。”每一种本能都是大自然保存个体的一种手段。快乐与痛苦就是本能的满足与不满足。愿望不是快乐的结果,而是其原因;快乐和痛苦都不是愿望的原因,而是其结果。我们要生存,所以才有愿望。


因此,自由意志其实并不存在。是生存条件决定了本能,本能决定了愿望,愿望决定了思维及行动。“大脑的决定只是某种愿望,而愿望会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大脑中根本没有自由意志或绝对意志,大脑的意志取决于一个原因,该原因又取决于另一个原因,原因背后又有原因,环环相扣,以致无穷”。


“由于人意识到了自己的意志,就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这些意志和愿望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斯宾诺莎把自由意志的幻觉比作一块石头的思想,这块石头在空中飞行,就以为自己可以决定飞行轨迹和落点。


既然人类的行为遵循几何定律那样固定的法则,就应该采取几何学的形式和数学的客观性来研究心理学。


“当我写到人类时,我会像谈论线、面、体一样”。“我一直尽力做到对人类的行为不嘲讽、不悲叹、不咒骂,而只求理解。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从不把激情视为人性的缺陷,而只将其视为人的特性,正如热、冷、风暴、雷电等等都是大气的特性一样”。


正是这种不带任何偏见的研究态度,使斯宾诺莎关于人性的研究取得了“有史以来伦理哲学家所达到的最全面、最卓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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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慧与道德


说到底,世上只有三种伦理体系,也就是三种关于理想人格和道德生活的观点。一种是佛陀和耶稣的伦理,它主张忍让和平等,主张以德报怨,认为仁慈就是美德,在政治上倾向于不受约束的民主。


另一种是马基雅维利和尼采的伦理,它提倡征服和统治,认为人生来就不平等,认为权力就是美德,倾向于世袭贵族政治。


第三种是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星士多德的伦理,它否认博爱和强权的普遍适用性,认为只有成熟的思想才能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何时应该用博爱,何时应该用强力来统治的判断。


因此,它认为智慧就是美德,最好是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相结合。斯宾诺莎伦理学的卓越之处,就在于调和了这些似乎相互对立的哲学,并将它们融合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从而创立了自己的伦理体系,它是近代思想的最高成就。


他认为行为的目标是幸福,他将幸福简单地定义为有快乐和无痛苦。然而,快乐和痛苦是相对的,也是不断变化的。“快乐就是人从不完美的状态向完美的状态的转变”。“快乐就是力量的增长”。


“痛苦是人从较完美的状态向较不完美的状态转变。我说转变,是因为快乐并非完美本身。假如一个人生来就具有他必须经过转变才能得到的完美,那么他将不会感到快乐。与此相反的情形使这个问题显得更为清楚。”


一切激情和感情,都是趋向或背离完美的运动。


“我认为情感是身体上的变化,这些变化能使行动的力量增加或减少;同时,情感是代表这些变化的观念”。一种激情或情感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关键要看它是增强还是削弱了我们的力量。“我认为品德和力量是一回事”。


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斯宾诺莎并不要求一个人为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他认为利己是自我保存本能的必然产物。这在他看来是完全合理的。


“既然理性不主张违反自然,那么它就应该承认,每一个人都应该爱自己,并谋取对自己有益的东西,他应该尽力维护自己的生存。”


因此,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不像那些空想改革家那样建立在利他主义性善论的基础上,也不像愤世嫉俗的保守派那样建立在性恶论和自私的基础上。他的伦理学基础是不可避免的、正当的利己。一种使人懦弱的道德观是完全不可取的。


“道德的基础就是人类保存自己的努力,人的幸福就在于他有保存自己的力量”。


和尼采一样,斯宾诺莎也认为谦卑没什么用处。它不过是阴谋家的伪善或奴仆的怯懦,它意味着力量的匮乏——而斯宾诺莎认为一切美德都是不同形式的才能和力量。因此悔恨也是一种缺点,而不是一种美德。“事后悔恨是加倍的不幸和双重的懦弱。”


不过他没有像尼采那样花太多的时间去攻击谦卑,因为“谦卑是稀有的品质”。正如西塞罗所说,即使是那些为谦卑树碑立传的哲学家们,也忘不了在封面上署上自己的名字。“一个最看不起自己的人最接近于一个骄傲的人”,斯宾诺莎说。


尽管斯宾诺莎并不欣赏谦卑,但他敬佩谦虚,并反对狂妄自大。自负的人是令人厌恶的,因为他们“只说自己的优点和别人的缺点”。


现在,这位和气的哲学家向我们提供了一种类似于斯巴达式的伦理观,但他在其他章节中又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措词。他感到惊讶的是,世上竟有这么多的嫉妒、指责,甚至仇恨,它们会扰乱人心,使人与人之间出现隔阂。


他认为,如果不消除这些有害的情感,社会的弊端就无法革除。他相信,可以很容易地向人们表明:只有爱,而不是相互仇视,才能克服恨;也许是因为恨本身就是一种离爱很近的情感。如果一个人发现他所恨的人爱他,他就很难再恨下去。恨别人就等于承认我们的无能和恐惧。当我们自信可以战胜对手时,就不会恨他的。


“以牙还牙的人会生活在痛苦之中。但是,用爱去对付怀恨的人,却能愉快而满怀信心地进行斗争,并且不需要靠幸运之神的帮助,被他征服的人也会心悦诚服”。“心灵只能为伟大的灵魂所征服,而决不会向武力低头”。


在这里,斯宾诺莎感受到了耶稣基督的光芒。但是从本质上讲,他的伦理学是古希腊的而非基督教的。我们觉得自己最有激情的时候,就是最有能力自主的时候,而实际上却是最被动的时候。


我们卷入了某种代代相传的感情激流之中,不由自主地作出激烈的反应,这种反应只能认识到情况的一部分,因为离开了思维就不可能看清全局。激情是一种“不充分的观念”,而思维是一种要到问题的每个重要方面都已引起相关反应之后才出现的全面反应,因此它是一种充分的观念。


本能是强大的动力,也是危险的向导。因为各种本能相互独立,只寻求自己的满足而不顾整体利益。比如它的贪婪、好斗、淫欲都会使人备受折磨,并成为自己本能的奴隶。


“每天都刺激我们的那些情感只来自身体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所受的刺激大大超过了其他部分。一般来说,情感总是过度的,它会把思想固定在单一目的上,从而失之偏颇”。


但是,由身体某个部分的快感和痛感引起的愿望,对于整体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要保存自我,曾先要完善自我。


这一切,都是古老的哲学对理性和激情的区分。但是斯宾诺莎给苏格拉底和斯多葛派的学说增添了很多重要内容。他认为,正如没有理性的激情是盲目的一样,没有激情的理性也是死气沉沉的。


斯宾诺莎并不只是徒劳地把理性和激情对立起来——在两者的竞争中,根深蒂固的因素通常能占上风;在他的划分中,一方面是无理性的激情,另一方面是受理性制约的顾全大局的激情。思想不应没有欲望之热,欲望也不应没有思想之光。


一旦我们对某种激情形成了清楚的认识,这种激情也就不再是激情了。心灵受激情控制的程度,是由头脑中充分观念的多少决定的”。只有不充分的观念引起的欲望才是激情,而“由充分观念产生的欲望则是美德”。一切理智行为都是道德的行为,总之,德行就是理智。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源自他的形而上学,在形而上学中,理性意味着从混乱多变的事物中找出规律;在伦理学中,理性意味着为混乱多变的欲望建立法则。形而上学的理性是观察,伦理学的理性是“在永恒的形式下”行动。理性就在于根据对全局的正确认识来采取适当的行动。


思维之所以能帮我们更全面地认识事物,是因为它得到了想像的帮助。想像力能使我们预见到当前行动的后果。理智行为的最大障碍,就在于当前的感觉比我们的想像更加鲜活。


“只要心灵按照理智的指导去认识事物,就会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事物产生一致的看法”。我们用理智和想像将经验变成预见,并成为我们未来的创造者,而不再是过去的奴隶。


这样,我们就能得到惟一可能的自由。激情的被动性是人类的桎梏,理性的主动性才能给人类以自由。自由并不脱离因果法则和过程,而只摆脱了偏执的激情。自由并不排斥激情,应该摆脱无节制的、片面的激情。知识就意味着自由。成为超人,并非不顾社会公正的原则和礼节,而是要摆脱纷乱的本能。


这种全面性和完善性会给智者带来宁静,那并非亚里士多德贵族式的自我陶醉,如不是尼采目空一切的自大,那是一种与人为善的平和与安宁。“因理性而善良的人——即在理性的指导下完善自身的人——并不想得到他们不想让别人得到的东西”。


伟人并非凌驾于他人之上的统治者,而是超越了蒙昧的欲望,能够驾驭自己的人。


这是一种自由,它比人们称之为自由意志的自由更加高尚,因为意志并不自由,甚至“意志”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然而,谁也不能因为自己不再“自由”,就对自己的行为不再负道德上的责任。


正因为人的行动是由记忆决定的,社会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就会通过希望和恐惧使公民们形成一定程度的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


一切教育都是以决定论为前提的,它们向年轻人的头脑里灌进许多禁令,希望以此来决定他们的行为。“邪恶并不因为它的必然性就不值得忧虑:无论我们的行动是否自由,我们的推动力都是希望和恐惧。


因此,不给教训和克制留余地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相反,决定论可以改善人的道德生活:它教我们不要蔑视或嘲笑任何人,或对任何人发火,因为人是“无罪的”,尽管我们会惩罚坏人,但却不是出于仇恨,我们不恨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


最重要的是,决定论使我们能够以同样平静的心情预料和面对好运和厄运,因为我们知道,这一切都是天意。也许决定论还教给我们“上帝理智的爱”,从而使我们愉快地接受自然规律,并在自然规律的范围内寻求自我满足。


相信天命的人虽然也可能反抗,但决不会埋怨,因为他知道,从全局来看,自己的幸运或不幸并不是偶然的,而只是世界永恒序列和结构的必然结果。这样,他就会将一切事物都看成永恒秩序和过程的要素,从而超越激情所产生的动荡不定的愉悦,达到平和宁静的境界。他会以微笑面对死亡,“不管是现在死去,还是再活一千年,他同样心满意足”。


柏拉图曾在《理想国》中用优美的语言表达过同样的观念:“专注于真实存在的人,无暇过问俗事,也不会因嫉妒和敌意与人争斗。他的眼睛永远注视着永恒规律,他知道这些规律不会相互损害,而是按照理性的指导有序地运转着。他要模仿这些规律,并尽力使自己的行动符合这些规律。”


尼采说:“必然的事无法触怒我,因为我的本性就是热爱命运。”济慈也说:


平静地背负起所有赤裸的真理,


直面一切现实:


那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力。


这种哲学教我们肯定生活,甚至肯定死亡——“一个自由的人无视死亡的存在;他的智慧不是对死、而是对生的思考”。


它用广阔的视野抚慰我们骚动的自我,它使我们安于受制约。它也许会使人无所作为,像东方人那样消极和懒散,但它也是一切智慧和力量的必要基础。


领略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4.宗教与永生


斯宾诺莎是一个被世界抛弃的孤独者,但他的哲学依然表现出他对这个世界的热爱。他还像约伯一样,体现出他那个民族的坚忍。他很想知道,为什么像上帝的选民一样正直的人,竟会遭到迫害、放逐和孤立。


有一个时期,他将世界视为非人格的过程和永恒规律,这一观念给了他一定的安慰。但是,他本性中的宗教精神最终把这个无声的过程转化为一种可爱的学说。他努力将自己的愿望融入到事物的普遍秩序中,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最大的善就是认识到心物合一”。的确,我们作为个体的独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虚幻的,我们只是规律和因果的大河中的一滴水,是上帝的一部分。我们只是一个伟大的事物短暂的表现形态,在我们死后它仍将永存。


我们的肉体只是人类躯体上的细胞,我们的心灵则是永恒的火焰放射出的光辉。“我们的心灵是一种永恒的思维方式,这种方式是由另一种思维方式决定的,而那一种方式后面又有别的方式,永无止境。这样,它们就构成了上帝的永恒和无限的智慧”。


在这种泛神论的个体与全体的融合中,我们听到了来自东方的回声,一首印度古诗里说:“局部脱离整体就只是幻象,万物与你有着同一个灵魂。”梭罗说:“我泛舟瓦尔登湖上时,感到自己停止了生活,却开始了存在。”


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我们都将永生。“人类的心灵不会随着肉体的消亡而完全消亡,它的一部分将永存”。这就是用永恒的形式认识到的那一部分。我们越是这样认识事物,我们的思想就越接近于永恒。


这一点,斯宾诺莎阐述得很含糊。对这些文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他指的是名声的不朽,即我们思想中最合理、最美好的东西在我们死后还活着,并产生永久的影响。也有人认为斯宾诺莎说的是个体的不朽,这也许是因为他感到自己可能会早逝,于是以人类这种永恒的希望来安慰自己。


不过,他一贯主张把永恒与持久区别开来,“如果我们留意一下,就会发现人们都能意识到心灵的永恒性;但是他们往往将永恒与持久混为一谈,认为永恒是想像或记忆,人死后想像和记忆依然存在。”但是,像亚里士多德一样,尽管斯宾诺莎也谈论永生,却否认个人的记忆能够在死后依然存在。


“心灵一旦离开肉体,就不能想像,也不能回忆任何往事。”他也不相信有天国的赏赐:“有些人行善是为了获得上帝的嘉奖,好像上帝是个伟大的奴隶主,好像善行和热爱上帝并不是幸福和自由。这种道德观简直荒谬至极。”


斯宾诺莎在该书的最后一个命题中写道:“幸福不是美德带来的报酬,而是美德本身。”由此类推,也许可以说永生不是清晰思想带来的报酬,而是清晰思想本身,因为它将过去带到现在,并延伸到将来,克服了时间的限制,为千变万化的世界捕获了那个永恒的背景。


这种思想之所以不朽,是因为每条真理都是永恒的创造,是人类永恒的收获,并将永远对人类产生影响。


《伦理学》在庄重和充满希望的语气中结束了。很少有一本书包含了如此丰富的思想,引发了这么多的评论,同时它还是相互对立的解释者们的决斗场。


也许它的形而上学体系并不完美,也许它的心理学还存在着缺陷,也许它的神学不尽如人意,而且晦涩难懂,但所有读过此书的人,只要提起它的灵魂、精神和本质,无不表示崇敬。该书结尾的一段文字放射出质朴而雄辩的光芒:


关于征服情感的那种心灵之力,或者心灵自由的含义,我已经讲完了。从我所说的内容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智者的天地是多么广阔,他与受欲望摆布的无知者相比是多么强大。


一介无知的人,除了听任外部因素的摆布,他永远也享受不到心灵的真正满足。他虽然活着,却几乎意识不到自己、上帝和万物的存在。一旦他不再受摆布,他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相反,一个智者在精神上极少有动摇的时候。他凭借一种永恒的必然性意识到自己、上帝和万物的存在。他的生命永远不会结束,并始终享受着心灵的满足。


也许我所指明的通向这个境界的道路过于艰难,但是,它毕竟还是能够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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