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傳“吳忠市學校開學時間”不實信息的闢謠聲明

網警闢謠 | 關於網傳“吳忠市學校開學時間”不實信息的闢謠聲明

近期,吳忠網警在網上巡查執法過程中發現,我市網民在微信群內大量轉發一張截圖,上面顯示,我市的初中、高中和小學的開學時間、甚至還附上了“市政府會議精神”、市民的出行時間和公交的運行時間。

網警闢謠 | 關於網傳“吳忠市學校開學時間”不實信息的闢謠聲明

吳忠網警第一時間聯繫了吳忠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進行核實,目前我市並未發佈關於學校開學、市民出行和公交車運行時間的相關信息。經核查,該謠言近期通過改變地名等信息利用疫情防控期特殊時間段在全國範圍內傳播。

請各位網友自覺遵守互聯網相關法律法規,不發佈未經證實的信息,發現網絡謠傳積極舉報,制止網絡謠言的蔓延,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做網絡健康環境的維護者。


溫馨提示: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疫情期間,請做到不信謠、不傳謠!關於學校復課、企業復工的真實信息,一定會通過權威媒體進行發佈,不可能只在微信群裡傳播!

疫情期間造謠傳謠的後果:

根據現行《刑法》第291條第二款的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的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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